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23年农业及生态灌溉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3年农业及生态灌溉水量分配
计划及调度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落实自治区先行区建设安排部署,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加强全县农业及生态灌溉水量分配及调度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黄河水资源综合效益,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农业、湖泊湿地生态补水,保障全县用水需求。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宁夏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的通知》(宁水资发〔2023〕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宁水资发〔2023〕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2023年引黄农业灌溉、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水量分配及调度工作。
(四)编制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细化“四定”举措,以自治区分配我县取水总量为基准,将干渠直开口水量计划分配到各直开口、各用水单位,实行总量控制。
2.丰增枯减原则。依据水利厅分配我县黄河水指标,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制定贺兰县干渠直开口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各支渠年度用水计划,由各渠道管理单位按照我县制定的调度预案进行调度,保障供给。
3.定额管理原则。综合考虑各乡镇(场)、用水单位农业灌溉面积、作物种植结构、灌溉方式、土壤质地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农业用水定额文件要求,参考确权成果,配置各直开口农业灌溉黄河水用水总量。
4.均衡受益原则。全县引黄水量调度严格按照先高后低、先难后易、先下后上、先急后缓的调度总原则,保障灌区上下游、左右岸均衡受益。在保障农业用水的基础上优先保障生态补水,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流域及气象概况
(一)年度水量调度指标分配情况
2023年全区取水总量69.484亿立方米,按水源取水指标分配:黄河干流取水指标60.069亿立方米、当地支流地表水1.42亿立方米、地下水6.995亿立方米、非常规水1.0亿立方米;黄河水按行业取水指标分配:生活用水2.45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3.744亿立方米、农业用水51.670亿立方米、河湖湿地生态补水2.202亿立方米。
(二)气象情况
2022年10月以来(10月1日-4月10日),全县平均气温12.5℃,较常年同期偏高 1.1℃;全县平均降水量16.6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36%。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今年5月-8月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但局地发生强降水的可能性较大;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天气。
三、2023年度水量分配及调度预案
(一)我县用水总量和分配计划
1.总水量。水利厅分配我县取水总量为5.397亿立方米,按水源分为:黄河水4.757亿立方米(含暖泉农场0.41亿立方米),地下水0.62亿立方米,非常规水0.02亿立方米;按行业分为:生活取水0.222亿立方米,工业取水0.102亿立方米,农业取水4.841亿立方米,生态取水0.232亿立方米。
2.农业用水。水利厅分配我县黄河干流取水计划为4.757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202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022亿立方米、农业用水4.301亿立方米、河湖湿地生态补水0.232亿立方米。干渠直开口全年控制用水量为3.998亿立方米(含暖泉农场农业用水指标0.41亿立方米),其中:夏秋灌控制用水量为2.953亿立方米,冬灌控制用水量为1.045亿立方米。
3.生态补水。水利厅分配我县河湖湿地生态取水计划为0.232亿立方米,结合我县生态及水质实际,全部用于河湖湿地生态补水。
4.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取水。
贺兰县2023年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取水计划表
序号 | 管理单位 | 取水口名称 | 2023年 取水总量 (万m³) | 夏秋灌 取水总量 (万m³) | 冬灌 取水总量 (万m³) | 备注 |
1 | 立岗镇 | 立岗镇永兴泵站 | 20 | 18 | 2 | |
2 | 京星农牧场 | 京星农牧场南滩泵站 | 40 | 30 | 10 | |
3 | 京星农牧场 | 京星农牧场北滩泵站 | 46 | 31 | 15 | |
合 计 | 106 | 79 | 27 |
5.预留水量。在切实保障全县农业、生态、工业、二三产业等引黄用水需求下,在用水总量不超的前提下,计划预留农业用水指标0.0730亿立方米。
(二)干渠用水指标分配计划
2023年水利厅分配我县灌域内四大干渠直开口用水量为3.998亿立方米,我县计划分配控制用水指标为3.998亿立方米。
1.计划分配唐徕渠灌域2023年农业灌溉及生态补水控制用水量为22530万立方米(含暖泉农场2453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16687.85万立方米,冬灌5842.15万立方米。
2.计划分配惠农渠灌域2023年农业灌溉控制用水量为683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4917.6万立方米,冬灌1912.4万立方米。
3.计划分配汉延渠灌域2023年农业灌溉及生态补水控制用水量为774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5560.04万立方米,冬灌2179.96万立方米。
4.计划分配西干渠灌域2023年农业灌溉控制用水量为2880万立方米(含暖泉农场1647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2361.6万立方米,冬灌518.4万立方米。
(三)各大干渠开停灌时间
1.夏秋灌放水、停水时间:唐徕渠放水时间3月21日,停水时间9月2日;惠农渠放水时间4月22日,停水时间9月2日;汉延渠放水时间4月23日,停水时间8月31日;西干渠放水时间4月10日,停水时间9月6日。
2.冬灌放水、停水时间:唐徕渠放水时间10月20日,停水时间11月20日;惠农渠放水时间10月22日,停水时间11月22日;汉延渠放水时间10月28日,停水时间11月21日;西干渠放水时间10月23日,停水时间11月22日。
(四)各乡镇(场)水量分配计划
1.习岗镇:核定习岗镇2023年控制用水总量为2088.0382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66.8513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606.8798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大新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46.0000万立方米;核定汉延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268.3071万立方米。
2.金贵镇:核定金贵镇2023年控制用水总量为5841.8639万立方米。其中:核定汉延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4630.2604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992.6469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二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218.9566万立方米。
3.立岗镇:核定立岗镇2023年控制用水总量为6471.5279万立方米。其中:核定汉延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553.4325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4918.0954万立方米。
4.常信乡:核定常信乡2023年控制用水总量为11048.4089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5609.2406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5008.3154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暖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30.8529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周成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300.0000万立方米。
5.洪广镇:核定洪广镇2023年控制用水总量为3760.4398万立方米。其中: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724.1982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暖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426.2616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609.9800万立方米。
6.京星农牧场:核定京星农牧场2023年控制用水量为500.3011万立方米。核定惠农渠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500.3011万立方米。
7.南梁台子管委会:核定南梁台子2023年控制用水量为830.6575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南梁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830.6575万立方米。
8.金山自保局:核定金山自保局2023年控制用水总量为98.2100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98.2100万立方米。
9.葡萄长廊泵站:核定葡萄长廊泵站2023年控制用水总量为424.8100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424.8100万立方米。
10.暖泉农场:核定暖泉农场2023年控制用水总量为4100.0000万方。其中:核定唐徕渠暖泉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53.5116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崇岗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2299.4884万立方米;核定西干渠五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647.0000万立方米。
11.宁夏原种场:核定区原种场2023年控制用水总量为777.9829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777.9829万立方米。
12.太子渠:核定太子渠2023年控制用水总量为1266.7598万立方米。核定唐徕渠满达桥所灌域控制用水量为1266.7598万立方米。
(五)湖泊湿地生态补水水量分配计划
2023年水利厅分配我县湖泊湿地生态补水取水量为2320万立方米,核减耗损实际干渠直开口补水量为2041万立方米,其中:分配唐徕渠灌域湖泊湿地生态补水量为1953万立方米,分配汉延渠灌域湖泊湿地生态补水量为88万立方米(见附件5)。
(六)农业预留水量
在切实保障全县农业、生态用水的前提下,计划预留农业用水量为730万立方米。
1.唐徕渠:预留用水量23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用水量172.5万立方米,冬灌用水量57.5万立方米。
2.惠农渠:预留用水量20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用水量144万立方米,冬灌用水量56万立方米。
3.汉延渠:预留用水量20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用水量144万立方米,冬灌用水量56万立方米。
4.西干渠:预留用水量10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用水量82万立方米,冬灌用水量18万立方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要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节水优先、保护生态、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我县水量分配计划和调度预案,服从全县水资源统一调度,严格执行用水管理,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做好灌溉保障工作。
(二)强化节水优先。黄河流域经历了2018-2021连续四个丰水年度,2023年黄河流域已转入枯水年,并可能出现连续枯水年或特枯水年。各乡镇场要积极采取强化农业节水增效等措施,优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分配的引黄用水指标,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三)强化计划管理。各乡镇、场、灌溉公司要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原则,统筹水源和行业用水需求。加强用水管理,主动深入各村及用水户,精准核定灌溉面积,准确掌握作物种植结构,土壤质地等科学测算用水需求,严格执行用水计划及调度预案。结合水情及农业用水需求,早安排、早落实、早开灌,切实关注高口高地和灌溉难点热点,维护良好用水秩序,保障灌区均衡受益。立足“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扎实推进黄河水高效节约集约利用。
(四)强化生态调度。各乡镇、场要加强湖泊湿地生态用水管理,严格管控补水用途,严禁生产用水挤占生态用水,严禁随意扩大水面和禁止人造水面景观补水,尽可能提前开灌、错峰补灌,真正发挥补水的生态效益。
(五)强化抗旱保灌。2023年全县农业灌溉用水指标十分紧张。各乡镇、场、灌溉公司要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内的灌溉机井、补水泵站、扬水泵站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做好泵站、机井的维修维护工作,适时补灌,弥补灌溉高峰期渠道来水不足的局面,全面落实好抗旱保灌工作,切实解决灌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六)强化用水效率。各乡镇、场、灌溉公司要严格落实“四水四定”管控要求,加强定额配水管理,坚决遏制粗放用水。要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强田间灌溉用水管理,杜绝大水漫灌、重复灌溉、昼灌夜停、纵水入沟等浪费水现象,切实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七)强化安全底线。各乡镇、场、灌溉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充分认识到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把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贯穿日常业务各领域全过程,切实加强灌溉管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责任链条,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供水安全。
五、附 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贺兰县2023年唐徕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2.贺兰县2023年惠农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3.贺兰县2023年汉延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4.贺兰县2023年西干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5.贺兰县2023年湖泊湿地生态补水水量分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