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贺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办会程序,提升会议筹办效率、决策效率、落实效率,按照《贺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贺政发〔2021〕71 号),现将县政府常务会议流程和会议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事务性议题材料应套红头文件印制(模板见附件),各单位如有议题需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请严格按照附件格式彩色打印议题材料,以免格式错误。
2.会议材料应秉承简洁、明晰的原则,议题汇报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五分钟内,起草说明一般不超过1200字,综合性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其他一般不超过3000字。议题材料根据模板起草后,应按议题审批单所列程序签字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并向贺兰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后,将盖有红色印章的议题审批单原件及相应材料印制5份报至政府办207室,经确认后方可列入贺兰县政府常务会议题,审签程序不完整或未提供议题审批单原件的,不予列入会议议题。
3.议题内容涉及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做好决策草案拟订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工作,并在提交议题时附带有关材料。未履行上述相关程序的,一律不予列入会议议题,不得提交会议审议。
4.会议使用的议题材料由提交单位自行印制,印制份数根据列席情况确定,一般为所需列席单位数量+20份,无特殊情况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1日交至政府办201会议室,且材料提交后不得进行修改或替换,前2日未完成审签手续一律不列入议题。
5.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需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原则在政府常务会审议后3日内严格执行政府党组文件签发程序,并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后报送县委。确定文号并加盖政府党组印章联系县政府办217室。
6.会议材料排版格式为:
(1)标题: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号为二号(标题居中,词组不能分开,标题较长时可分行,呈倒阶梯状)
(2)副标题:一级标题为黑体,二级标题为楷体加粗,三级标题为仿宋-GB2312加粗。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①”标注。
(3)页面设置: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页脚边界2.8cm。
(4)正文:字体为仿宋-GB2312,字号三号,单字不能成行。每个自然段首行缩进两字,行间距固定值一般设为28磅,可视版面情况适当调整。
(5)附件:应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位置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字体为仿宋-GB2312。如有顺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要分行时,应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6)印章:会议材料无需加盖印章(请示文件除外)。
(7)页码:会议材料超过2页应当编制页码,页码格式为四号宋体,居中“-1-”形式,首页不标注页码,次页以序号2计起。
(8)印制要求:双面印刷,左侧上下三分之一处装订2枚订书针。
附件:1.贺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单
2.贺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模板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