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验收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迎检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贺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高规格、高标准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验收,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时间
2023年8月中下旬。
二、评估验收内容
(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中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个方面内容。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其中,质量安全水平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监测;群众满意度测评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具有社会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创建县党委、政府如未完全落实,总分视情扣减 1-2分。
(三)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3〕19号),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两部门建立衔接机制,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应开尽开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如未完全落实,总分视情扣减1-2分。
(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对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农质发〔2021〕7号),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划分监管网格、明确监管员和协管员、定期规范开展巡查检查和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速测”)、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监管信息公开公示等,如未完全落实,总分视情扣减1-2分。
(五)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情况。对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农办质〔2019〕132号),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完善、运行良好、能有效支撑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如未完全落实,总分视情扣减1-2分。
(六)乡镇开展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情况。涉农乡镇全部配备酶抑制和胶体金速测设备、试纸卡(条),同步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落实“用什么检什么”要求,规范出具速测结果,做到 100%“检什么标什么”,2023 年以来对豇豆种植户在生产期内至少速测1次,如未完全落实,总分视情扣减 1-2分。
(七)创建宣传引导情况。创建县在本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宣传创建和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创建情况,如效果较差,总分视情扣减1-2分。
三、验收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炳炳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继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协调和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丁书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锋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四、评估验收程序
(一)县级自评。8月5日前,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情况通过县政府官网、新闻媒体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将自评报告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二)省级考评。8月中旬,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采取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和集中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考评。材料审查重点聚焦佐证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有效性;现场核查主要围绕材料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农业农村部将视情况派人员参加我县的现场核查;集中答辩重点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政府支持创建情况、监管工作创新情况及创建成效。
(三)部级复校、公示和命名。8月底,农业农村部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的创建县(市)评估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和抽查,并随机抽取部分创建县(市)开展部级集中答辩。对符合要求的,由农业农村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向社会公布征询意见,无异议的,进行命名。
五、任务分工
(一)报送整理创建验收工作材料。档案资料是考核验收的主要形式,涉及指标多,覆盖范围广,标准要求高。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附件1),整理补充报送2021年1月以来创建工作佐证材料,要求编号准确、命名清晰、得分要点逐一对应,凡是能够说明考核指标的各种材料,包括制定的工作计划、形成的工作机制、开展的宣传与培训活动、发布的信息、检测抽样记录及报告、工作照片等均应按要求报送。同时附创建自评报告并按照年份先后顺序报送电子版材料目录,电子档案报250048391@qq.com邮箱,档案资料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209办公室,此项工作于8月5日前完成。
责任部门: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各成员单位
(二)做好应答各项准备工作。在创建验收评审组审查相关资料时,由各资料提供单位安排熟悉本单位创建内容工作人员,对创建验收评审组问询,做好应答准备,并负责解释。
责任部门: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各成员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迎检验收,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的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分管领域创建工作任务的对标达标,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创建有为、当好主力,坚决做到工作目标到位、标准模板到位、责任包干到位、督导检查到位、示范打造到位、氛围营造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检。各成员单位对照各自的任务、难点问题、薄弱环节要了然于胸、措施有力、解决到位。对分工负责的主要任务要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验收。
(三)聚焦关键环节,狠抓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国家验收标准、评价细则,聚焦发力,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体责任,确保评审组验收中不出现关键项扣分问题。要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媒介,大力营造浓厚的氛围舆论,营造创建“第一印象”。
(四)细化迎检工作,做好验收准备。各成员单位要提升迎检工作的覆盖面和精细度,配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创建资料整齐归档,杜绝材料归档混乱、文不对题等问题的出现。
(五)信息沟通顺畅,人员对接到位。为确保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工作精准到位,请成员单位明确联络员,便于信息联络畅通,及时应对评审组考核检查。各单位对接人员请扫码进群(附件2)。
附件:1.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
2.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联络微信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