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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01-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要求,坚决防范遏制烟花爆竹事故,保障全县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长:刘炳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段建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唐  健  县委常委、副县长

苏万君  县政府副县长

李宗怀  县政府副县长

马  皓  县政府副县长

常雪峰  县政府副县长

雍晓林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员: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政府督查室、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商投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民政局、教体局、自然资源局、融媒体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各分管副县长各负其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内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吕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谢立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邓靖、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黄宁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副局长王存科、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殷建明、消防救援大队徐靖宏担任;下设源头管控、打非治违、社区管理、防火救援、社会管控、宣传引导、生态环境等7 个专项工作组。

二、专项工作组任务分工

7个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责任单位要确立具体联络员,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强化针对性部署,确保全面完成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一)源头管控组

牵头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场)

  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 冯海永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部部长

孙  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仇国磊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建熙  习岗镇镇长

王天登  金贵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张树军  洪广镇镇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职责任务: 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按照“布局合理、方便便民、安全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布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严禁违规混放、超量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经营企业销售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一律禁止销售含药量超标、燃放无固定轨迹的“加特林”烟花和专业燃放类礼花弹等危险性大的产品。

(二)打非治违组

牵头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场)

  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谢立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员: 冯海永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部部长

孙  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仇国磊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  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建熙  习岗镇镇长

王天登  金贵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张树军  洪广镇镇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职责任务: 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组织交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排查、联动执法,切实形成“打非治违”整治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社区管理组

牵头单位: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场)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长:  冯海永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部部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建熙  习岗镇镇长

王天登  金贵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张树军  洪广镇镇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员:  张新林  县民政局局长

梁宇鲲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仇国磊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吕  宁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谢立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职责任务: 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在居民区内做好安全值守,倡议市民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民政、住建(物业)部门要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内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积极履行职责,宣传发动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燃放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

(四)防火救援组

牵头单位: 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卫健局、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场)

  长:   

  员: 冯海永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部部长

辛利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谢立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建熙  习岗镇镇长

王天登  金贵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张树军  洪广镇镇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职责任务: 加强应急准备,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靠前驻防,确保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做好烟花爆竹应急处置工作,切实防止出现火灾、爆炸事件。卫健局开通春节期间绿色救援通道。

(五)社会管控组

牵头单位: 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文旅局、住建局、商投局、交通运输局、教体局、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场)

  长: 谢立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员: 冯海永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部部长

吕  宁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仇国磊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国兵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梁宇鲲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菲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陈  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保家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建熙  习岗镇镇长

王天登  金贵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张树军  洪广镇镇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职责任务: 公安、应急、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安全值守制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巡逻和治安维护,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劝导,依法处理非法燃放行为。商投、住建、交通运输、教育局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商场、建筑工地、公交、学校等领域开展禁燃禁放检查及宣传工作。

(六)宣传引导组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富兴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场)

  长: 张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员: 冯海永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部部长

杨  岩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谢立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小龙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吕  宁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建熙  习岗镇镇长

王天登  金贵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张树军  洪广镇镇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职责任务: 组织新闻媒体对烟花爆竹管理情况开展宣传报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以及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进行宣传普及,负责节日期间涉烟花爆竹舆情信息监测、收集、汇总、分析、评估、研判工作,及时向专班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通报舆情情况,提供处置建议,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七)环境监测组

牵头单位: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富兴街道办  

事处、各乡镇(场)

  长: 郭亚东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员: 冯海永  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部部长

仇国磊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建熙  习岗镇镇长

王天登  金贵镇镇长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朱燕华  立岗镇镇长

张树军  洪广镇镇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职责任务: 生态环境局对全县范围内环境进行监测,向政府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及时向社会通报污染数据情况,视情况启动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做好分管领域和场所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节日氛围营造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强化针对性部署,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统筹推进。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强化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及时进行批评、约谈和通报,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走过场以及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查问责。

(三)从严督导检查。县“四防”常态化督查组要切实发挥“利剑”作用,加大各负责区域内烟花爆竹管理督导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风险和隐患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督促各乡镇场、园区、部门整治销号,从严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拖延不改的,汇总后严格按相关程序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四)强化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为阶段性工作机制,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信息报送,重大信息随时上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月8日,每周五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2月9日至2月12日,每日报送工作情况,日报、周报要于当日17时前报送,重大信息随时上报(请专班成员单位安排一名专职人员扫描附件二维码,进入信息上报群)。

  附件:贺兰县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专班信息上报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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