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场: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143 号)和《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9〕70号)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公证机构在案件多元化解中的职能作用,结合贺兰县实际,研究制定了《贺兰县建立律师、公证机构参与林业经营纠纷处置机制工作方案》,经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现正式印发该工作方案,请各相关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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