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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暖春焕新 乐购贺兰”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5〕24号 发布日期 2025-03-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财政局、商投局、市监局、审批服务局、综合执法局、文广局、融媒体中心:

《贺兰县“暖春焕新 乐购贺兰”促消费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暖春焕新 乐购贺兰”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办好贺兰县2025年促进消费系列活动,支持贺兰县汽车销售企业、小微企业等消费蓬勃发展,推动县域消费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联动、媒体助力、全民乐享”原则,围绕汽车销售、小微等重点企业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同步指导新百贺兰中心等商业综合体积极开展系列促消活动,力争多消费业态持续向好发展。

二、重点活动安排

(一)汽车销售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5年 3月17日至名额领完即止

活动内容:联合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各店展示新车、强势车型优惠折扣等多种让利活动,联合“我的宁夏”平台进行申领,后台审核通过后予以核销。

1.燃油汽车补贴名额120个,分3个补贴档次:

(1)购买10万元以下新车可申领1000元购车消费券,共50台,补贴资金5万元;

(2)购买10万元(含)-20万元以下新车可申领3000元购车消费券,共50台,补贴资金15万元;

(3)购买20万元(含)以上新车可申领4000元购车消费券,共20台,补贴资金8万元。

2.新能源汽车补贴名额120个,分3个补贴档次:

(1)购买10万元以下新车可申领2000元购车消费券,共

50台,补贴资金10万元;

(2)购买10万元(含)-20万元以下新车可申领4000元购车消费券,共50台,补贴资金20万元;

(3)购买20万元(含)以上新车可申领6000元购车消费

券,共20台,补贴资金12万元。

活动资金:总计发放汽车补贴名额240个,补贴资金70万元。

3.领取流程:活动期间,登录“我的宁夏”APP平台,搜索“政府消费券-贺兰县政府购车补贴”上传相关材料申报补贴,按照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分类申请,并提交资料至平台。活动时间结束后,“我的宁夏”APP平台会根据申领人提供的补贴发放所有明细等总结材料,包括补贴领取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购买车辆信息、发票信息、行驶证等相关数据进行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根据审核通过的购车用户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补贴消费资金发放,单用户仅兑现补贴1次。

备注: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参与本次购车补贴的用户,所有购车手续材料含支付凭证发票开具日期在活动日期内,通过“我的宁夏”APP平台,登录“政府消费券-贺兰县政府购车补贴”小程序上传相关材料申领补贴;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绑定在“我的宁夏”APP中的银行卡到账补贴资金。

(二)小微企业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31日

活动内容:组织县域内不少于40家商户开展三级分档消费补贴活动,精准投放消费券,积极发挥社会消费带动作用。

A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元减5元,立减消费券5000张;B类档消费券:消费满50元减15元,立减消费券3000张;

C类档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立减消费券2000张。

活动资金:共计发放10000张立减消费券,消费补贴资金

12万元。

(备注:以上三类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每人限领4张)

领取流程:活动期间,消费用户可到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用微信“扫一扫”小程序扫描商户二维码支付,可享立减优惠。单用户活动期间每天限领1张消费券,活动期间限享4次。

(三)2025年贺兰县第二届汽车文化展

活动时间:2025年3月29日-2025年3月31日

活动地点:鑫世纪汽车广场

活动内容:联合全县汽车4S店、鑫世纪汽车广场所有方,举办集新车试驾体验、摩托特技表演、汽车改装交流、房车露营汽车生活等形式的汽车文化活动展,加大消费券发放宣传,强化“买车在贺兰 好车在德胜”品牌。

(四)新百贺兰中心踏青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2025年3月-4月

活动地点:新百贺兰中心

活动内容:3月底-4月初开展新百宠粉节(会员答谢会),推出运动户外休闲踏青互动活动,围绕店铺资源,打造第二届贺兰中心运动博览会,借力各大品牌明星款、限定款、限星款,以“春日派对--去踏青”、“和春天约会--放风筝”、"不焦绿开唱--音乐节"等活动为主线,持续宣导运动品类露出,做县域独家运动品类话题互动。

三、宣传活动

1.县级宣传推广。借助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平台视频号、抖音号、魅力贺兰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宣传此次促消费活动。

2.社区群体推广。在社区居民微信群开展促消活动前期宣传,为参展品牌提供宣传,定时发放消费券抢购流程和宣传内容等,引导消费者利用“我的宁夏”、云闪付APP抢购消费券,并提醒引导居民朋友及时消费。

3.商户联动宣传。对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所有企业商户开展线下宣传、店内张贴海报,营造多店联动促消费活动浓厚氛围,直观带动消费者促消费活动线下体验。

四、部门职责分工

1.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负责做好辖区参展企业邀请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全县各单位对各类促消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活动前预热、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

3.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4.县商投局负责拟定活动总体方案,负责促消费活动开展及组织保障工作,对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所有企业商户开展线下宣传等,营造多店联动促消费活动浓厚氛围,直观带动消费者促消费活动线下体验。

5.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做好促消费资金下达保障工作。

6.县市监局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问题、价格投诉等各项工作。

7.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活动期间户外广告审批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流程。

8.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鑫世纪汽车广场车展活动期间非机动车辆及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管理,配合做好本次活动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9.县文广局负责组织鑫世纪汽车广场车展活动期间相关文艺演出,并对节目内容予以审核。

10.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促消活动前期宣传,定时发放消费券抢购流程和宣传内容等,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核销消费券。

11.鑫世纪汽车广场、新百贺兰中心及活动促消企业做好此次活动的人员、车辆安排、宣传工作,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联动配合。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本次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工作,保障各项促消活动顺利进行。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微信、微博、抖音APP等自媒体平台对此次活动和参与商家进行整合式报道和推广,扩大促消活动的影响力。三是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各参与活动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形成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促消品牌,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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