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贺兰县2025年清明祭扫工作方案》已经贺兰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5年清明节、开斋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5年清明节、开斋节期间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及区市县党委、县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认识清明节、开斋节安全祭扫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错峰、限流要求,遵循“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及时应对”工作原则,加强宣传引导,突出移风易俗和绿色殡葬,确保清明节、开斋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文明祥和。
二、工作内容
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把安全保障抓早抓实抓细,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合理安排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火源管控工作,深入开展“鲜花换纸钱”“撰文寄哀思”等活动,逐步推动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民政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县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内部治安保卫,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倡导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倡导群众错峰分时祭扫,减少人员聚集。3月22、23、29、30、31日、4月1日为祭扫高峰时段,要加大管控力度,合理分配人流,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行为;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沿街抛洒纸钱、占道销售冥品行为的查处;负责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设备“三个必查”。协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措施,配合交通等相关部门严防火灾、踩踏和车祸等安全事故发生。
消防大队:针对金山陵园、兰山陵园、暖泉陵园(暖泉农场)等群众祭扫较集中的区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执勤备勤。
公安局:做好重点祭扫区域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针对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群众祭扫较集中区域,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采取分流措施,保障祭扫群众和车辆的疏导疏散。做好清明节、开斋节交通宣传工作,及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减少交通拥堵。
交通局:根据清明节、开斋节祭扫群众流动特点,实时发布便民出行信息,提前做好通往公墓陵园道路勘察、标志设置、道路维修、障碍清除等工作,保障道路畅通。
卫健局:在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重点祭扫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做好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以及突发事件致伤人员救治工作。
综合执法局:劝导所管辖林带、绿地、公园和禁燃区域沿街烧纸、抛撒纸钱等不文明殡葬祭奠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殡葬行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整治。依法查处殡葬服务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公开、销售丧葬用品未实行差率控制等违法违规行为。
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配合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
县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管理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负面案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网信办:负责加强对网络祭扫期间的舆论监测和引导,及时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内容,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祭扫氛围。同时,配合相关部门通过网络渠道宣传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导绿色殡葬理念。
民宗局:负责做好宗教场所开斋节期间安全维稳工作,督促各乡镇场、街道指导辖区各清真寺制定开斋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做好服务保障和宣传工作,通过教职人员加强对信教群众文明祭扫的宣传教育。
各乡镇(场)、街道:将清明节、开斋节祭扫工作与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倡导动员群众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林地、田间、历史埋葬点及散坟的巡查力度,严防群众随意抛撒纸钱、焚烧冥币,杜绝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保障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意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开斋节群众安全祭扫保障机制,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要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形成清明节、开斋节祭扫工作合力。要在主要路口和出入口位置充实人员力量,对前来祭扫人员耐心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劝导,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二)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节、开斋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殡葬改革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与群众诉求,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平安过节。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殡葬服务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内部人员教育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在节前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进行“三个必查”,通过全面自查自纠,堵塞安全漏洞,严防森林火灾等危险事故发生。
附件:贺兰县2025年清明节、开斋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
附件:
贺兰县2025年清明节、开斋节群众祭扫活动
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
为保证2025年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进行,切实做好贺兰县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祭扫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积极预防、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统一指挥、协调合作、积极应对;坚持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分类处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预防措施,积极做好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重点区域和高峰时段
(一)重点区域:宁夏金山云鹤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兰山陵园有限公司、宁夏农垦暖泉农场有限公司,各乡镇场、街道。
(二)祭扫高峰时段:2025年3月20日至4月4日为群众集中祭扫期;其中3月22、23、29、30、31日、4月1日为祭扫高峰时段,预计祭扫人员较为集中,要加强管控力度,合理分配人流。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贺兰县清明节、开斋节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皓同志担任总指挥,县民政局局长王娟同志担任副总指挥,县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卫健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街道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贺兰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贺兰民政局局长王娟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应对群众祭扫突发事件的指示精神;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各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提出启动和终止相关专项预案的建议。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开展应对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检查指导各乡镇场、街道办清明节、开斋节群众祭扫应急工作;负责本预案的落实;收集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向指挥部提出处理突发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乡镇场、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与落实,确保清明节、开斋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工作监督指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督促陵园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明确应急救援措施;制定清明节、开斋节祭扫工作方案,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非法销售丧葬用品行为;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沿街抛撒纸钱、占道销售冥品行为的查处;负责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清明节、开斋节期间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卫健局:负责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做好传染病防控措施,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和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殡葬服务机构及其周边社会秩序,及时处置祭扫活动治安案件;制定各公墓陵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方案,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畅通。
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通往公墓、陵园的公路巡查,及时补充完善交通标识和安全设施,开展路面维修,清除路面障碍等工作,确保公墓周边公路安全畅通。协调区公路管理单位,加强对公墓、陵园周边国省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民政部门集中清理整治非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
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城区域焚烧殡葬用品行为进行劝导。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清明节、开斋节期间消防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在现场执勤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网信办:加强清明节、开斋节祭扫期间舆情的实时监测与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热点及敏感信息;对不实信息、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内容进行快速处置,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账号和平台。同时,会同宣传部门和涉事单位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谣言扩散和不良舆论发酵,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和权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舆情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营造文明、和谐的祭扫氛围,保障清明节、开斋节祭扫活动的安全与稳定。
民宗局:负责做好宗教场所开斋节期间安全维稳工作,督促各乡镇场、街道指导辖区各清真寺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演练,做好寺内安全防范工作,通过教职人员加强对信教群众文明祭扫的宣传教育。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清明节、开斋节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各有关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突发情况。
(一)突发病人时。突发病人时,由民政部门牵头,公安机关配合维持现场秩序,卫健部门协调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
(二)扫墓现场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由民政部门牵头,殡葬服务机构配合,扫墓现场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公安部门配合民政局、陵园疏导车辆和人流,控制车辆通行总量,维持现场秩序。
(三)扫墓场所外附近路段交通严重拥堵,车辆停放困难时。由公安局牵头,采取临时管制措施,征用和指定临时停车场地;民政局协调陵园划设临时停车场,配合交警疏散车辆。
(四)突发火情或发生爆炸事件时。突发火情时,消防大队迅速组织进行扑救。民政局牵头,公安局和陵园配合组织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卫健局协调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发生爆炸事件时,民政局牵头,迅速报告指挥部,公安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组织疏散群众,根据现场情况建议启动相关预案进行处置。卫健局做好救助伤员准备。消防大队做好扑救明火准备。民政局协助做好事发地公墓陵园内人员疏散及受伤人员善后工作。
(五)出现祭扫群众拥挤踩踏事件或因踩踏事件出现伤员时。由民政、公安部门组织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卫健局协调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民政局、殡葬服务机构配合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及受伤人员善后工作。
(六)突发矛盾纠纷或出现个别人员借机制造事端时。民政局牵头,公安局配合,由现场工作人员做好调解工作,根据矛盾发展情况由公安局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做好受伤人员善后工作。
(七)因群众祭扫引发舆情时。监测到网络舆情时,网信办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组织开展舆情研判,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做好解释说明,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清明节、开斋节值班值守工作。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清明节、开斋节祭扫期间值班表报送至贺兰县贺兰县清明节、开斋节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hlxmzj8061319@163.com)。
清明节、开斋节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指挥部成员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密切关注清明节、开斋节群众祭扫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电话:8061319),并在30分钟内上报详细书面信息。
指挥部办公室严肃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首报责任,严守重特大突发事件“30分钟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底线,向县委、政府报告需讲清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人员伤亡等初步情况,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一事一报、随有随报,持续跟踪反映事态进展等情况,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造成严重成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做好监测预警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及时收集掌握清明节、开斋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群众祭扫信息,预测清明节、开斋节群众祭扫动态,及时提出预防建议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部门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门。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四)做好防控保障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制定符合本公墓陵园实际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检查各公墓陵园人员、消防器材、体温检测设备、防护消毒用品等应急防控物品落实情况,协调联系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设备和保障措施,加强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六、责任追究
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