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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5年水量分配调度计划》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5〕41号 发布日期 2025-04-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水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2025年水量分配调度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5年水量分配调度计划

为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以水资源节约利用保障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保障全县用水需求,依据国务院“八七”分水方案和《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宁水发〔2025〕2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宁水资发〔2025〕4号),结合县域实际,编制了贺兰县2025年水量分配调度计划。

一、编制原则

1.总量控制。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分配贺兰县2025年水量调度计划要求,实行县域总量控制,严格管控各区域用水总量。

2.丰增枯减。按照自治区分配贺兰县干渠直开口水量调度计划,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将用水指标分配至各乡镇(场)及用水主体,统筹做好防洪防凌、供水、灌溉等多目标调度。

3.优化配置。坚持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生产用水的原则,实施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精细化管理,确保供水安全稳定,确保各业均衡受益,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支撑。

4.统筹调度。坚持水资源统一调配、统一调度、多级协同原则,强化各乡镇(场)及用水主体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实现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精准调度。

二、2025年水量调度计划

2025年下达贺兰县调度取水量5.620亿立方米,其中黄河水4.900亿立方米、支流0.020亿立方米,地下水0.620亿立方米、非常规水0.080亿立方米。

(一)计划黄河水取水量4.90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取水量4.510亿立方米、生活取水量0.140亿立方米、工业取水量0.070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0.200亿立方米(城乡环境0.050亿立方米、湖泊补水0.150亿立方米)。

(二)计划支流取水量0.020亿立方米,全部用于农业灌溉;

(三)计划地下水取水量0.620亿立方米,用于生活、工业、农业取水;

(四)计划非常规水取水量0.080亿立方米,全部用于生态补水。

三、农业水量分配计划

(一)干渠直开口分配计划:自治区下达我县2025年各直开口用水指标为40930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39610万立方米,生态补水1320万立方米)。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分配贺兰县2025年水量调度计划和《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依据灌溉面积、作物种植结构、灌溉定额、灌水方式、土壤质地等科学制定各乡镇(场)、用水单位计划,计划分配农业灌溉控制用水指标38890万立方米,各干渠预留农业灌溉抗旱保产应急水量共720万立方米。其中:夏秋灌控制用水量30140万立方米,冬灌控制用水量9470万立方米(详见附件1,3-7)。

(二)沿黄小型取水口取水计划:贺兰县沿黄小型取水口2025年取水总量130万立方米,其中:立岗镇45万立方米,京星农牧场85万立方米(详见附件9)。

(三)地下水分配计划:贺兰县农业自备井用水户289户,分配地下水总水量4122.6383万立方米,其中:习岗镇20户,分配水量246.7555万立方米;立岗镇30户,分配水量545.2604万立方米;金贵镇28户,分配水量521.0301万立方米;常信乡47户,分配水量519.5269万立方米;洪广镇111户,分配水量1528.2735万立方米;南梁台子管委会3户,分配水量28.159万立方米;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2户,分配水量361.4811万立方米;暖泉农场27户,分配水量369.0618万立方米;原种场1户,分配水量3.09万立方米(详见附件2)。

(四)渠道开停灌时间

1.夏秋灌放水、停水时间:唐徕渠放水时间3月22日,停水时间9月2日;惠农渠放水时间4月23日,停水时间8月31日;汉延渠放水时间4月23日,停水时间8月31日;西干渠放水时间4月8日,停水时间9月5日。

2.冬灌放水、停水时间:唐徕渠放水时间10月20日,停水时间11月22日;惠农渠放水时间10月23日,停水时间11月25日;汉延渠放水时间10月28日,停水时间11月22日;西干渠放水时间10月20日,停水时间11月20日。

四、生态补水调度计划

水利厅分配贺兰县湖泊湿地生态取水计划为2300万立方米,其中:非常规水800万立方米,黄河水1500万立方米,核减干渠直开口耗损,实际补黄河水量1320万立方米,分配至唐徕渠灌域湖泊湿地生态补水920万立方米,分配至惠农渠滨河湿地生态补水400万立方米(详见附件8)。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及用水主体要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服从全县水资源统一调度,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县水量分配计划落到实处。

(二)强化计划管理。各乡镇(场)及用水主体要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各行业用水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用水调度计划。立足“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扎实推进水资源高效节约集约利用。

(三)保障生态需求。各用水单位要加强湖泊湿地生态用水管理,尽可能提前开灌、错峰补灌。严格管控补水用途,严禁生产用水挤占生态用水,严禁随意扩大水面和人造水面景观补水,真正发挥补水的生态效益。

(四)强化统一调度。各乡镇(场)要服从全县水量统一调度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调度指令,维护良好用水秩序。严格履行灌域间指标调剂行政审批程序,未经批准,用水单位不得超计划用水。

(五)发挥市场作用。各乡镇(场)要提高管理水平,加大节水设施建设和节水宣传力度。通过水权交易或政府收储等形式,盘活用水权“富余量”。

(六)强化安全底线。乡镇(场)及用水主体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充分认识到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把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贯穿日常业务各领域全过程。坚决守住供水安全底线,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责任链条,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供水安全。

附件:1.贺兰县各乡镇(场)2025年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汇总表

2.贺兰县2025年农业自备井取用水计划表

3.贺兰县2025年各干渠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汇总表

4.贺兰县2025年唐徕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5.贺兰县2025年惠农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6.贺兰县2025年汉延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7.贺兰县2025年西干渠灌域农业灌溉水量分配计划表

8.贺兰县2025年湖泊湿地生态补水水量分配计划表

9.贺兰县2025年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取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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