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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攻坚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5〕80号 发布日期 2025-10-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相关单位:

《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攻坚方案》已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攻坚方案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攻坚方案

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提高我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持续巩固提高全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配套。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结合,根据村庄规划布局大力推进农村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建设,科学指导农村卫生旱厕建设与管理。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总体目标,不断完善和推行“撤桶并点,上门收集”系统治理,积极探索推进“垃圾不落地”模式,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归处”。到2025年年底,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收官工作,确保高效按时完成五年行动既定目标任务,集中攻坚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等卫生死角,确保村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暴露,公共区域无乱堆乱放,巷道干净整洁,日常保洁与监管机制落实有效,实现村庄环境卫生的短期显著改善。到2027年,全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从“整洁”向“美丽宜居”的质的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高效稳定,分类覆盖广泛;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高,厕所革命成果持续巩固;村容村貌整体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和美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9%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力争达到58%,农业生产废弃物(秸秆、农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均达到92%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群众生活品质持续改善。结合和美乡村创建工作,力争到2027年累计建设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村45个以上(自治区级样板村15个、市级样板村15个、县级样板村15个)。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提标提质

1.积极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坚持慎重、稳妥、有序原则,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配套,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结合,根据村庄规划布局大力推进农村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建设,科学指导农村卫生旱厕建设与管理,积极推广“农户自改,补贴到户”模式,高质量完成户厕改造任务,确保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2.强化农村改厕质量管控。按照自治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宁夏农村厕所问题分类整改工作方案》(宁农居办〔2023〕1号)要求,到2026年年底全面完成剩余70户问题厕所整改任务。结合问题厕所整改进程,根据《宁夏农村户厕问题再摸排、再整改工作方案》,对已完成整改的厕所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动态清零、群众满意。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粪污治理等长效管护机制和县、乡、村三级运维管护体系,明确管护责任和主体,巩固和扩大农村改厕工作成果,确保厕所建的好、后续管的好、农民用的好。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前并长期坚持

(二)持续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

3.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坚持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的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建设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单户分散的分户处理。加强对已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和定期检测,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政村数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9%以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4.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常态化开展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摸排工作,识别污染成因,对症治理黑臭水体。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对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面源污染等重点领域污水进行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统筹农村河湖管控与生态治理保护,持续做好河湖沟道巡查,2027年动态清零已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三)持续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5.优化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我县实际,城郊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体系,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督导检查,加强第三方生活垃圾运维公司管理,确保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处置。根据服务半径、人口密度,不断配套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全县6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6.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总体目标,不断完善和推行“撤桶并点、上门收集”系统治理,积极探索推进“垃圾不落地”模式,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归处”。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基础上,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制度,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积极探索积分兑换、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等方式,提高可再生资源垃圾回收率。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开展垃圾不落地,利用村内商店、闲置农房等开展可再生资源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有机垃圾等分类治理,建立垃圾分类激励引导制度,使垃圾分类成为村民自觉行动。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66%以上。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7.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协同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全量收集利用畜禽粪污、全量机械化施用等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鼓励规模场对接第三方处理利用固体粪污,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2%以上。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贺兰模式,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2%以上。实施农用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从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使用、回收等环节入手,严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质量,建立回收台账,坚持覆膜与残膜回收相挂钩,确保农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用残膜回收率达9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和处置率分别达到90%、100%。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四)持续提升村容村貌整治水平

8.全域统筹开展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及各类管控要求,紧密结合村庄实际发展需求持续做好村庄规划修编技术审查。督促并指导各乡镇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充分调研村庄的资源禀赋与问题短板,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确保规划契合村庄发展实际,切实可行。进一步严格审查村庄规划成果,加强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确保规划既能满足当前村庄发展的迫切需求,又能为村庄的长远发展预留空间,引导村庄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差异化的村庄发展策略,为不同类型村庄量身定制发展路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9.持续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紧紧围绕“四季战役”主题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五改四化四美”为目标,巩固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成果,重点对农村生活垃圾、沟渠杂物、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开展常态化清理整治,持续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针对铁路沿线、重要路段、镇村市场、背街巷道、河道沟渠、工程项目部、设施园区、农村休闲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脏乱差”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清“死角”、扫“盲区”、破“难点”。结合爱国卫生运动、重要节日、主题活动、风俗习惯等,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卫生,明确村民主体责任,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村庄和庭院干净整洁,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牵头单位:各乡镇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10.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以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为目标,深入开展村庄绿化美化行动,支持建设一批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引导组织农民开展巷道植绿、道路护绿、房前屋后插绿。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新增造林2500亩,同步深入开展村庄绿化美化行动,支持建设一批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巷道植绿、道路护绿、房前屋后插绿,构建 “村在林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 的乡村生态格局,显著提升乡村绿化覆盖率和景观观赏性,增强村民的生态获得感和幸福感。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11. 开展农村小微企业“散乱污”整治。坚持“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长效治理”原则,聚焦农村小微企业“散、乱、污”突出问题, 全面摸清辖区农村小微企业“散乱污”底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100%整改到位或依法取缔,杜绝新增违法违规企业,全面建立“散乱污”整治长效机制,实现“排查—整治—监管—提升”闭环管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粉尘、废水、异味等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审批服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五)持续推进村庄建设

12.持续推进村庄建设。以系统化思维统筹村庄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水、电、路、气等核心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既保障饮水安全、供电稳定、道路畅通等“硬需求”,又聚焦村民住房安全、清洁能源普及等“暖心事”,全面夯实乡村生产生活根基。深入开展村庄环境“微改造”,以“清脏、治乱、增绿”为重点,集中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等影响村容村貌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农村“三线”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线路杂乱无章、违规搭挂、垂落松弛等安全隐患和视觉污染问题,推动“空中蜘蛛网”变“整齐风景线”,实现村庄环境“天上地下”同步整洁。

牵头单位:各乡镇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13.打造和美乡村样板村。聚焦“规划布局美、人居环境美、田园风景美、兴旺富裕美、人和善治美”,围绕5个方面19个举措,计划每年建设15个样板村(其中,5个自治区级样板村、5个市级样板村、5 个县级样板村),力争到2027年累计建设样板村45个以上,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组织相关部门统筹整合资源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精准投向3级样板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从“局部美”向“全域美”、从“一时美”向“长久美”转变,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六)持续提升长效管护水平

14.广泛发动农民积极参与。充分发动农民群众,加强村规民约激励约束作用,建立完善积分制、巷长制、义务工制等农民广泛参与制度,统筹发挥志愿者作用。落实门前“三包”,通过一事一议、事后奖补等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积极参与后续运维管护。将村庄环境卫生保洁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大力开展卫生红黑榜评比、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建设“美丽庭院”,以“小家美”促“乡村美”。

牵头单位:各乡镇场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妇联、社工部、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15.持续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大农村厕所、污水、保洁等农村人居环境委托专业化运维服务监管力度。发挥农村户厕信息平台及村级农村厕所运维管护站作用,持续提升农村户厕管护维修水平。研究制定农村厕所粪污清掏、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拿一点、集体出一点、群众掏一点、社会担一点”的付费机制。

牵头单位:各乡镇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完成时限:2027年10月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政府分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攻坚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强化政策支持。县政府每年筹措50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并积极争取各级奖补资金,对完成创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示范村给予奖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模式。强化示范引领。对标自治区、银川市示范县、示范村创建标准,打造示范乡村。深入挖掘人居环境整治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督查考核。两办督查室和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组织和开展专项检查,将整治工作作为效能目标考核和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整治效果不达标,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群众不满意的乡镇及村庄予以通报。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让村庄干净整洁理念深入人心。探索推行“环境整治志愿服务队”等多元模式,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附件:1.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攻坚任务清单

      2.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攻坚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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