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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5年-2027年)》的通知

文 号 贺政办发〔2025〕94号 发布日期 2025-12-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所属分类 政府(办)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住建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5年-2027年)》已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攻坚实施方案

(2025年-2027年)

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全面展现贺兰新风貌、新形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锚定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城市建设目标,通过实施三年攻坚六大提升行动,系统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到2027年底,全县居住品质、环境品质、服务品质、治理品质全面跃升,城市宜居度、美丽度、韧性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引领提升行动

1.科学规划引领。全面落实《贺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评估,完成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综合交通、教育等专项规划编制。到2027年底,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全覆盖。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教体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局、文旅局

2.提升城市风貌品质。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风貌特色塑造中的重要引领作用,突出贺兰特色和地域风貌,并将风貌特色等具体要求落实到城市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绿地系统、交通体系等规划建设中。

责任单位:贺兰县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宜居建设提升行动

3.建设绿色低碳好房子。落实“好房子”建设标准,开展新建商品房住宅品质建设示范工作。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资产,多渠道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到2027年底,打造绿色建造示范“好房子”样板项目2个,新增保障性住房100套。

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4.建设舒适和谐好小区。深入推进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持续开展物业服务提升行动,推行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到2027年底,创建10个标准化示范小区。

责任单位:住建局、富兴街街道办

5.建设智慧安全好社区。加快“智慧物业”推广应用,建设完整社区。健全体育健身、口袋公园等休闲场所,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到2027年底,建成2个自治区级完整社区试点。

责任单位:住建局、社会工作部、残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富兴街街道办、卫健局、商投局

6.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增设停车位、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建设适老适儿、无障碍、体育健身等配套设施。到2027年底,完成12个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单位:住建局、残联、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富兴街街道办

7.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建立“一户一策一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科学制定城市危旧房改造方案。到2027年底,完成317栋城市C、D级危旧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富兴街街道办

(三)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8.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打通育慧路、沙海路、华美街、桃李街等6条“断头路”。在居安路、朔方街等道路新增93处监控点,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

9.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快推进易涝点整治,对朔方街、富兴街、创业路等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到2027年底,19个城市易涝积水点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10.推进“四类管线”更新改造。对朔方街、创业路、富兴街等老旧管网进行提升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到2027年底,完成“四类管线”更新改造32.5公里。

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昊阳热力、中铁水务贺兰公司、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

11.提升城市供电能力。对城区供电出线难区域,拓展线路走廊并预留供电设施位置。加快110千伏正源变、朔方变、复兴变、原歌变线路配出建设。

责任单位:国网电力公司贺兰分公司、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洪广镇

12.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加强多种公共交通方式的融合,优化公交线路7条,扩大公交线网覆盖范围。到2027年底,新增共享电单车2000辆,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20座,新增充电桩206个。

责任单位:交通局、综合执法局、银川公交贺兰分公司、贺兰县森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绿色人文提升行动

13.拓展绿色开敞空间建设。推动各类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和小微公园建设。以见缝插绿、弃地覆绿等形式,对主次干道交叉口、老旧街区进行绿化改造。到2027年底,新建和改造城市绿道6.8公里、公园绿地3.1公顷。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

14.推进环卫设施优化布局。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合理设置和优化垃圾分类设施,对垃圾分类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到2027年底,新建或改建垃圾直运站2座、城市公厕4座。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富兴街街道办

15.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老旧破损管网修复更新,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实施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到2027年底,完成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16.丰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现代化人民城市的观念与风尚。实施图书馆藏量提升、智能密集书库及新型文化空间建设项目,打造3至5个“城市阅读岛”等新型文化业态,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艺术空间。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旅局、富兴街街道办

(五)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17.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开展城市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积极构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因地制宜配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确保新建(已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18.健全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到2027年底,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

责任单位: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

19.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和五育融合,建立中小学布局规划动态优化机制,将德胜实验小学、贺兰七中打造成为教育名校,加快推进第三高级中学等民生项目建设落地,到2027年底,高中普及率达80%,新增高中学位3000个。

责任单位:教体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20.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互联网+医疗”和重点学科建设。深入开展优质资源扩容下沉活动,逐年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到2027年底,新建改造床位140个。

责任单位: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

(六)精细治理提升行动

21.深化环卫精保细扫。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全面治理背街小巷、步行街区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开展广告招牌标识专项整治,规范户外缆线架设,推进“多杆多箱合一”。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比例,到2027年底,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发改局、财政局、富兴街街道办

22.推进道路街巷设施治理。对破损路面、路缘石及绿化设施进行修复,确保道路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绿化设施完好无损,亮化设施外观整洁且功能完备;围墙、雕塑、小品等载体与周边环境和谐协调。到2027年底累计修复3万平方米破损路面。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3.强化城市秩序管理举措。加大对学校、市场周边及主要街巷乱设摊、乱占道、乱张贴等行为治理力度。合理布局停车设施,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强化渣土运输管控,依法加大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及施工扬尘治理不达标等行为行政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公安局、住建局、贺兰县森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加强城市绿化精细养护。对绿地内的树木开展排查,全力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对倾斜、树冠过大等树木及时进行加固、修剪,对缺株断带等绿地进行补植和生态修复,增植彩叶植物与开花灌木,增强景观层次与色彩感。到2027年底,打造2个体现地域性、时代性的精品公园。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5.升级夜间亮化效果。加强照明日常建设与管护,开展“除暗增亮”亮化设施整治行动,在沙海路、银河路、朔方街等城市主干道,广场公园、城市出入口等景观关键节点处进行亮化提升改造,全面提升城市夜景。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

三、保障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城市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三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年度,细化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利用融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惠民成效等,引导居民自觉爱护城市环境,激发群众参与城市品质提升的主动性,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贺兰县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机制

      2.贺兰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攻坚项目库


附件1

贺兰县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机制

召集人: 陆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黄菊兰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张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胡继升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胡  洁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菲 县财政局局长

        宋  瑞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宇鲲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强玉梅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 娟   县民政局局长

        王国兵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陈  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仇国磊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辛利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窦建立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禹 芳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彦宁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周厚彬  贺兰县森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林海云  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  鑫   国网电力公司贺兰分公司负责人

        孙立峰  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爱军  中铁水务贺兰供水有限公司经理

        尹  湘   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以上责任领导实行席位制,因工作变动或分工调整后,由继任者自行接续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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