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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00/2019-00166 文 号 第22期 发布日期 2019-07-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议案提案办理
关 键 词 议案 提案 通报

6月28日,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及有关单位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各政协委员就办理政协提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总的看,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的进度和力度还不够,总体质量还不够高。各主办单位还需下真功夫,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在下半年需着力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协转送委员提案23件,截至目前,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17件,办结率26%。其中,重点提案5件,办结1件;一般提案18件,办结5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点提案办理情况(5件)

已办结,并长期坚持1件:科技局主办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

未办结4件,具体为:交通局主办的优化途经贺兰县人民医院公交线路解决群众就医出行难的提案;网络公司主办的为县城低保户、享受二级以上残疾人户免费提供有线电视服务的提案;农业农村局主办的从严治理将地膜直接翻入耕地的提案;卫生健康局主办的解决立岗镇村卫生室上下水、暖气不通问题,改善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的提案。

(二)一般提案办理情况(18件)

已办结5件,具体为:交通局主办的3件,在朔方南街丰庆沟以南中医院、贺兰一中初中部开通公交、设立站点满足群众出行的提案;张亮——光明公路进行改造扩建的提案;立岗镇兰丰村新建村部门前197米道路硬化的提案。团县委主办的在社区设立“四点半”课堂试点的提案。卫生健康局主办的整合医疗资源成立县域检验中心的提案。

正在办理13件,为:农业农村局3件;卫生健康局1件;民政局1件;住建局3件;审批服务管理局1件;交警大队2件;街道办1件;文广局1件。(具体办理进展情况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未将政协提案办理列入重点工作,未按相关要求按时办理;部分单位在办理工作中未建立健全责任制,没有明确具体责任领导、未安排专人负责,致使办理情况上报不及时;个别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缺乏协调沟通,职责不清,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如由民政局主办的规范祭祀管理的提案至今未出台相关办法,提案办理工作无实质性的进展。

二是与提案委员的沟通联系不紧密。部分主办单位在办理前没有与政协提案委及提案人进行充分沟通,未按文件要求及时将提案办理情况函复政协提案委及提案人,导致提案办理的委员满意度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办理提案工作事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要将政协提案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要对办理工作统筹安排、全面推进,确保提案的办理实效。各主办单位领导要亲自抓提案的研究、落实和答复,明确办理时间节点,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研究,各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向主办单位上报反馈办理意见。

(二)做好协调工作,按时办结各主办单位要对提案认真研究分析,及时与政协和提案人沟通交流,明确办理工作任务。办理工作中要听取政协委员建议,及时反馈答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积极抓紧尽快落实;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落实的,向委员把原因讲清,把情况说透,取得理解和支持。办理完成的及时按办复程序向政协提案委及提案人进行答复。

(三)注重质量,提升办理实效。各单位务必要加快提案办理进度、避免推诿、拖拉的现象发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盯紧不放,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将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办理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群众不满意的在全县予以通报。

附件: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总表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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