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建筑保温材料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因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事故。7月23日,贺兰县住建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在建项目建筑保温材料质量安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保温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
此次检查通过抽样检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进行详细检查,一是查看产品进货渠道的合规性,以及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标识标注的完整性;二是仔细核验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生产企业、生产日期、规格型号等基础信息,确保产品信息真实可溯;三是严格检查产品的防火燃烧性能等级以及导热系数等技术特征指标,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障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检查组要求,一是全面落实建设各方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强化对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履约管理。二是建筑保温材料施工进场后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取样,留存书面及影像证据备查。经检验,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要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设置临时水源和灭火器械,严防违规施工作业引燃建筑保温材料。四是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建筑保温材料进场抽样检测资料应全面客观;未开展材料进场抽样检测,检测资料不齐全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下一步,贺兰县住建局将持续深化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持续推进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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