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对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启动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全面了解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贺兰县京藏高速路以东、通山路以北,江南中心村以西1km处
建设内容:总投资24398.69万元,主要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2.0万m3/d再生水厂,并配套建设再生水输水管道12.423km,以解决贺兰县域内产生的超量污水处理问题,同时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缓解水资源矛盾。
二、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郭小凡
联系电话:0951-8068135
联系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A座6楼601室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宁夏合创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小春
联系电话:0951-6895476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丰路96号1号办公楼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可通过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获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A座6楼601室,联系人:郭小凡,联系电话:0951-806813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