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依法妥善做好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处置工作,简化已收取劳动保险费拨付手续,减轻企业负担,县住建局、财政局研究制定《贺兰县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处置方案》,经贺兰县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贺兰县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处置方案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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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122-128/2018-92578 | 文 号 | 贺建发〔2018〕511号 | 发布日期 | 2018-10-31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住建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所属"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关 键 词 | 劳动保险费 |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依法妥善做好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处置工作,简化已收取劳动保险费拨付手续,减轻企业负担,县住建局、财政局研究制定《贺兰县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处置方案》,经贺兰县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贺兰县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处置方案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