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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贺兰县物业管理区域元宵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2-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建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加强贺兰县2021年物业管理区域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贺兰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增加落实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全面做好贺兰县物业管理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大门口、公示栏、单元门口张贴《贺兰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通过悬挂条幅、设置电子屏等载体,全面宣传,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营造浓厚禁燃禁放氛围。

三、加强安全管控

元宵节当天,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和所有秩序维护人员全天在岗,24小时值守,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加大巡逻频次,引导小区业主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规定,积极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并及时清理因婚丧嫁娶等活动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严格督导检查

从即日起,住建局干部职工下沉物业小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督导检查,县委督查室和县纪委也将对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请各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对元宵节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突出的物业小区、工作落实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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