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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业领域“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 号 贺物发〔2021〕24号 发布日期 2021-04-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建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小火亡人”多发频发势头,根据市县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物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际,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县物业管理区域集中开展“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小火亡人”火灾多发现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强化组织、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物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落实人员和费用,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接查整改工作。动员企业力量,紧盯重点部位,紧抓关键区域,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个角落的火灾风险管控,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开展排查,加强综合治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住宅小区、公寓楼、沿街商业等“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的数量、分布、隐患特点等情况,逐一登记在册,建立“一户一档”,对检查发现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安全出口锁闭或堵塞、消防车通道占用、易燃物品堆放、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积极开展“三清三查”,加大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及时消除隐患;短期内不能解决,应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争取及早解决。

三、广泛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宣传栏、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发送警示信息、业主群推送等多种形式,开展规范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引导业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广大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物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重点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及务工人员等人群的排查和宣传教育。

四、严格落实责任,及时总结上报。各物业服务企业法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亲自带队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我单位将对各物业管理区域“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报请市物业服务中心给予扣除企业和项目经理相应信用记分并全市通报批评;对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的,报请相关部门挂牌督办、严肃处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每月20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12月1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望各物业服务企业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通知内容和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贺兰县物业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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