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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贺建发〔2022〕36号 发布日期 2022-04-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局属各站所、中心、室:

现将《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聚焦绿色低碳,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品质,着力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稳步推进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提高站位,抓好政治建设不放松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党性根基。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不断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强化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住建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注重学习方式的创新,力求形式多样化,不断增强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将理论知识融入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学有所用、学以致用。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观看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党纪党规等,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刘德彬、李嘉伟

责任站所:综合办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室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工作理念,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作为日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强化引导管控,落实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强化“扫黄打非”工作,按照要求建立台账,积极摸排线索,及时上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围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引导,深化网络文明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三是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健康贺兰建设,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

责任领导:刘德彬、李嘉伟

责任站所:综合办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室

(三)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以“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为抓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住建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住建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抓得更具体、更深入。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工作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加强对年轻干部、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三是持续巩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对2021年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对2017年至2020年项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及采购项目流程,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

责任领导:刘德彬、李嘉伟、宋石莹

责任站所:综合办、项目办、物业办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室

(四)强化法治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贺兰县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树立法治思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按照《贺兰县住建局“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在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

责任领导:刘德彬、宋石莹

责任站所:综治办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室

二、全面发力,抓好项目建设不放松

(一)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实施109国道(丰庆路-京藏高速通道)人行道改造机非分离、如意湖路与汇源街交叉口人行道改造机非分离2项道路工程,使机非分离各行其道,提高通行率、减少交通事故,疏通城市道路节点,缓解县域道路交通压力,让群众出行更具有安全感。二是实施G109(贺兰县北环路-稻渔空间段)路灯工程,确保贺兰县北环路至稻渔空间路段夜间出行无忧,游客日间乘兴而来,夜间平安归家。谋划贺兰县道路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贺兰县德胜北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

责任领导:宋石莹

责任站所:项目办

(二)不断提升居民住居品质。一是实施“贺兰县2022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对体苑小区、地质小区7#楼、老生资楼、美洁小区部分建筑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维修,解决小区道路破损、塌陷、雨天积水,管网损坏、堵塞,夜间出行不便等问题,使老旧小区变成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环境优美的现代社区,使老旧小区居民有更大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以更高的标准提升居民住居品质,实施桃李春风康养中心项目,满足居民养老需求,新建逸泉苑四期、云都荟等住宅项目,着力提升城市品质。三是积极主动推进芙蓉鑫苑、新思维红河谷、一品尚都C区、安车检测线、紫金水岸等项目遗留问题化解,解决群众近十年信访反映交不了房、办不了证、工程项目长期烂尾的问题。四是围绕“碳达峰”目标,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居住建筑绿色化、智能化、产业化发展,力争绿色建筑覆盖率达到 85%,推动住宅建设向绿色、集约、生态方向转型。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年内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15%以上。

责任领导:李嘉伟、宋石莹

责任站所:物业办、质监站、房管所、建管站

(三)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一是继续实施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改造集中供热区域内老旧管网、建设洪广镇动力岛供热管网,逐步完成现有区域内超期服役的供热管网及换热站改造,有序整合县域供热市场,加快供热智慧化、现代化建设。二是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抓好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拆除原永泰热力公司北区锅炉房一台65蒸吨燃煤锅炉,德胜锅炉房两台20蒸吨燃煤锅炉,原博翔热力公司一台65、一台40蒸吨燃煤锅炉,减少烟雾及粉尘的产生,有效改善县域空气质量。三是积极争取2022-2024年度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计划实施乡镇集中热源改造项目,对洪广镇(含暖泉农场场部)、金贵镇、常信乡3个集镇建成区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能源替代。计划对已建成的中心村、集中移民点、规划保留的自然村申报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计划申报村部公共建筑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对分布在各乡镇的农村村部、卫生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建筑实施热源可再生能源项目。努力提升贺兰县供热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供热服务水平,有力推进贺兰县供热事业进一步向绿色、环保、智能化方向快速发展,促进采暖系统能源结构优化。

责任领导:李嘉伟、宋石莹

责任站所:物业办、项目办

(四)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工作,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居住水平,定期监督指导各乡镇履行主体责任,补齐农村住房安全隐患的短板,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二是积极主动对接厅局,争取重点小城镇建设和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项目,提升镇村综合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宋石莹

责任站所:项目办

三、保持稳定,抓好行业管理不放松

(一)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和原则,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依托“宁夏智慧房产-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实现建立健全楼盘数据和楼盘信息动态更新,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及时对现行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所反映出的漏洞和短板进行修订,进一步健全商品房预收款专户监管机制,加强与监管银行、按揭贷款银行的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充分运用预售资金监管平台,对预售资金实施有效监管。三是加大对存量房交易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管理长效机制,搭建存量房交易平台,增加存量房交易监管透明度,为提升监管质效奠定坚实基础。制定贺兰县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细则,对存量房交易资金进行源头监管,有效防范存量房交易风险,切实维护存量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房产中介机构市场行为监管,大力整治房地产行业乱象,逐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

责任领导:宋石莹

责任站所:房管所

(二)加大建筑领域监管。一是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文明施工要求,推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在线监测系统,提高我县建筑工地信息化管理和对建筑工地扬尘日常监管水平,确保全县在建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达100%,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二是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备案工作,针对需要消防验收的工程,实地查看,将消防验收现场流程通过图纸查阅、现场验收、技术复核三个程序进一步规范消防验收程序。实行消防验收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每个执法环节和流程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对建筑行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建筑市场中存在的行业乱象即未批先建、拖欠工程款、违法分包挂靠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相关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合力,全力推进建筑工程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移交处罚并进行诚信扣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建筑行业良好秩序。

责任领导:李嘉伟

责任站所:质监站、建管站

(三)加大营商环境优化力度。始终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彻底实现“一厅一窗一网”全流程办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做到“窗口前移”“零费用”“零资料”,持续优化用水用气事项办理;推行“互联网+”接入服务,积极提升用气便利度。

责任领导:李嘉伟

责任站所:质监站、物业办

四、统筹推进,抓好民生实事不放松

(一)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完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数据导入,努力实现全流程线办理、方便居民通过线上办理资格申请、线上支付等业务,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健全全县住房保障制度,努力使住房保障工作“申请常态化、办结常态化、公示常态化、进出常态化、监督常态化”,严格公租房分配入住,实现应保尽保。

责任领导:宋石莹

责任站所:保障办

(二)稳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一是组织开展物业行业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防范化解经营管理风险。二是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约束物业企业行为,加强物业企业守合约、履责任,促进我县物业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三是安排部署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参与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逐步实现小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净化小区环境。

责任领导:李嘉伟

责任站所:物业办

(三)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一是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综合运用跟踪督办、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按照贺兰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建立健全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采取聘请专家、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狠抓物业、供热、供水及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三是组织开展春季开复工综合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脚手架、起重机械、建筑领域预防高坠、危险性较大工程等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针对全县在建工程将实施差别化管理方式。针对安全隐患较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定期进行巡查通报,以查促改,着力提高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管理意识、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县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态势总体平稳。

责任领导:刘德彬、李嘉伟、宋石莹

责任站所:质监站、建管站、物业办、项目办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一是根据区、市、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狠抓物业小区常态化防疫工作,全面做好进出人员排查登记、测温验码、消毒消杀、隔离户垃圾清运等各项防控措施。二是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在建工地、燃气企业、物业小区的防疫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实到位。三是深入开展全县各建筑项目工程返工人员信息报备、核酸检测、集中居住人员管理情况排查工作,确保春季开复工顺利、安全进行。

责任领导:刘德彬、李嘉伟、宋石莹

责任站所:综合办、物业办、质监站、建管站

(五)从严推进防灾减灾工作。一是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部署,实施贺兰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摸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底数,建立调查成果数据库,为提高城乡建设防灾减灾水平、加快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加强从事人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人民防空法》的宣传和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我县人防工程利用率和战备效能,推动我县人防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强化震情观念,认真做好震情信息传递工作,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加强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按照区市上级部门要求,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及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作,做细做实防灾减灾工作。

责任领导:刘德彬、宋石莹

责任站所:项目办、人防办、地震办

(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及时分析研判,认真抓好抓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事件发生激化。抓好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在深入推进专项工作中着力构建信访矛盾预防化解长效机制。二是提高投诉处理质量水平,对来访人员建立信息登记册,做好信访人员接待工作,对长期上访的重点人员建立档案,留存接访记录、部门协调处理解决记录、收集有关信息和证据材料。

责任领导:宋石莹

责任站所:综治办

配合站所:局属各站所、中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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