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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住建局关于做好贺兰县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提升建筑领域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施工扰民,加强全县生态保护,促进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根据《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及《银川市住建局关于做好银川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企业、项目充分认识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重要性,压实责任,安全生产噪声防治紧密结合起来,为百姓提供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建设单位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监理单位落实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监理责任。

二、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各在建项目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施工作业要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合理安排作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各项目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错峰施工,禁止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二是创新施工技术,鼓励各项目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严禁使用锤击桩机等噪声超标的设备。三提倡文明施工,各项目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要求装卸建筑材料时轻搬轻放,杜绝野蛮操作。四是抓好重点时段管控,在中考、高考、重大活动以及群众关注的噪声敏感时期,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强化施工噪声防治措施,调整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执行建筑施工作业时间限制规定。

三、夜间施工连续作业证明手续办理

因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全县在建项目须贺兰县建管站提出申请,经建管站审核同意后,取得《贺兰县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证明》,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提前公告附近居民,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一)首次办理时,需提供项目备案资料。包括1.工程项目甲乙双方营业执照2.施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施工许可证4.施工项目平面图;5.施工工艺安排计划;6.施工合同7.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8.贺兰县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证明申请表后续办理时,提供贺兰县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证明申请表

(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当天如有夜间施工需要,请于当天9:00-17:00至贺兰县建管站申请施工连续作业证明;如遇双休日和节假日,需在放假前一天申请。

(三)相关要求。施工连续作业证明一式两份,建管站、施工企业、项目各执一份。各项目需将原件交由工地负责人保管或放在工地值班人员处,便于夜间巡查查看。复印件张贴在工地门口或专用公示栏。附近有噪声敏感区域的,如居民小区、医院学校、机关团体办公地,请将施工单位公告书及施工连续作业证明复印件一同粘贴在敏感区域的告示栏内。(公告书需写明项目工地名称、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工艺,并在最后写明“给您和家人的休息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加盖公章或项目部章。)

(四)申请原则。夜间施工连续作业证明将结合项目所在周边投诉情况予以出具,如果夜间投诉较为频繁,原则上审批间隔需要最少间隔三天方可再次进行夜间施工的申请。

各企业、项目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我局将结合日常巡查,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施工作业加大监督检查,发现各项目参建三方落实责任不力、不采取相关降噪措施的或没有施工连续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贺兰县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证明申请表

      2.贺兰县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手续办理流程

      3.贺兰县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证明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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