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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759Q/2022-0020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7-08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贺兰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有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建统领,充分发挥核心作用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经常学习的“必修课”,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干部晨会集中学习5次,到下属党支部开展宣讲1次,组织开展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2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践行“五个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从严从实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注重网络舆情管控,及时监测、有效防控可能发生的舆情信息。四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上半年召开党组会8次,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二)聚焦民生实事,打造安居宜居城市

一是全力完成主要经济任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争取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小城镇建设等5个项目补助资金及奖励资金共计3368万元。完成招商引资2.06亿元。二是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109国道(北辰路至稻渔空间段)路灯安装工程,着力解决该段道路无照明设施等安全问题;实施贺兰县109国道(丰庆路-京藏高速通道)人行道改造机非分离及贺兰县如意湖路与汇源街交叉口人行道改造机非分离工程,着力破解城市交通堵点,完善城市功能;继续实施清洁能源供暖,对全县未实施集中供暖的3所卫生院、5所小学、3所幼儿园、1所村部、219户农宅实施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加太阳能技术,切实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受理各乡镇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34户,审核通过31户,满足实物配租25户,年度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5户,清查腾退公共租赁住房35户。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投资2308万元,对贺兰县体苑小区、地质小区7号楼、老生资楼、美洁小区进行改造,有效改善老旧小区住居环境。五是做实村镇工作助力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抗震宜居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齐农村住房安全隐患的短板;稳步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计排查房屋31061栋,排查总面积361万平方米,其中自住30227栋,面积350万平方米;经营性832栋,面积11万平方米。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总计372栋,其中自住229栋,经营性143栋。目前已消除安全隐患71栋,其中自住54栋,经营性17栋。另已排查宗教场所共122栋,暂未发现安全隐患。五是推进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对全县在建及结建人防工程开展检查43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3份,及时消除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依照人防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人防审批手续36项,审批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67万元,人防行政审批工作逐步规范化、程序化。

(三)聚焦行业管理,提升住房工作水平

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全面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上半年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形成检查记录7份,移交综合执法局1件,切实有效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强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认真落实《贺兰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切实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新建商品房销售3258套,同比下降38.46%;新建商品房销售额28.43亿元,同比下降39.04%;新建商品房均价6690元/平方米,同比下降0.49%。二是强化建筑行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022年共监督在建工程48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下发整改、停工通知书193份,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罚15件,约谈企业38家,对39家建筑企业、16个个人进行不良行为扣分,并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上进行公示。抓好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要求企业完善各重大危险源台账管理,对4个深基坑、1个高支模、1个超厚模板支撑进行有效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理各类起重机械手续共531个,注销超期各类起重机械14台。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共67份,对4家企业移交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对19家企业扣除诚信分值。加快建筑工地智慧化建设,29个在建项目(34个标段)安装远程视频监控;依据实名制考勤系统,对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7人扣除个人诚信分,对2家企业扣除诚信分值。推动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所有新建、续建住宅工程执行建筑节能65%标准比率为100%,竣工验收阶段工程100%执行节能标准;12层以下新建民用建筑,在办理竣工验收前全部安装太阳能,实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积极开展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目前暂未发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问题。三是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起草《贺兰县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贺兰县加强无物业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有序推进住宅小区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标准化管理,审核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13份,物业项目经理备案7人,新建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备案8个,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3个,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备案4个,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用房备案4个。

(四)聚焦全面发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紧紧围绕贺兰县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纵向发展,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三是集中精力查办信访案件,受理各类平台信访投诉件3896件,其中12345平台受理件3556件,银川市城市综合管理平台103件,网信银川监测平台78件,信访平台68件,微博91件,共计已办结3789件,未办结107件,办结率达97.2%。四是深化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制定印发《贺兰县物业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管理提升工作的通知》,集中排查治理物业小区各类突出问题;积极动员物业企业开展春季绿化苗木补植138000余株,全面提升小区景观面貌和绿化效果。五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所有在建项目及时更换破损围挡18处,补充新增“双创”宣传条幅51条、围挡22处,并保持围挡干净整洁;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在建工地的食品安全开展督查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六是强化供热监管,时时关注供热数据,督促供热企业积极解决居民供暖问题,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内部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及时检修管网设备,本采暖季共进行19100余次入户维修,完成1082次管网排查抢修,及时有效地解决居民供暖问题。七是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稳定运行。组织燃气企业开展贺兰县2022年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提高各企业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联合凯添天然气,对餐饮用户、学校、医院等人员对密集场所用气情况认真检查,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装置、私改、私接等违章行为限期整改;聘请自治区专家库燃气行业专家、对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等15家加气站及液化气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凯添天然气、加气站及液化气站下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份;加快推进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对2000年前建设的老旧燃气管道设施开展安全评估。八是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干部职工主动到社区报到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贺兰县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物业小区、房地产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压实压紧防疫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点项目谋划不全面。在谋划项目时不能立足我县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统筹考虑,项目编制缺乏战略性及创新思维,对“十四五”时期项目谋划的前瞻性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落地实施效率。二是住建领域精细化管理不足。建筑领域安全形势严峻,依然存在安全隐患,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有所欠缺,物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加快完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努力实现住房保障“一网通办”,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稳控力度。一是加强房地产风险防范,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率。二是严格落实《贺兰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提升监管透明度。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稳中有进促进贺兰县房地产业发展。

(四)进一步加大物业服务和管理力度。不断增强物业服务意识,防范化解经营管理风险,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物业项目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行为,督促物业企业守合约、履责任

(五)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一是谋划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园艺路(正源街-109国道)排水管网建设、北方地区清洁能源取暖等项目,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高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能力。二是谋划贺兰县道路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德胜工业园区永胜东路道路维修改造、习岗街(太阳城西巷-丰庆路)道路及给排水等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不断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

(六)进一步加大村镇建设管理力度。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高质量美丽村庄、重点小城镇项目,推动村庄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隐患”

(七)进一步加大建筑业发展和行业监管力度。稳步推进智慧工地和绿色建筑工作,提高建筑工地信息化管理和扬尘日常监管水平;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目标,大力促进贺兰县绿色建筑发展。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督管理责任。三是保障贺兰县建筑市场的稳定秩序,突出抓好“事前预防、过程监督”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综合运用跟踪督办、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建筑市场的稳定秩序。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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