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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住建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759Q/2023-0001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2-30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2022年,贺兰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深入开展城乡面貌提升行动,居民居条件显著优化、城市功能品质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聚焦有效投资,构筑高质量发展安居样板

持续推进城乡面貌提升行动。实施109国道(北辰路至稻渔空间段)路灯安装工程及光明路(丰庆路至江南中心村北侧入口段)路灯安装工程,着力解决该段道路无照明设施等安全问题;实施贺兰县109国道(丰庆路-京藏高速通道)人行道改造机非分离及贺兰县如意湖路与汇源街交叉口人行道改造机非分离工程,着力破解城市交通堵点;续建贺兰县2021年度无集中供暖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对金贵镇及立岗镇219户农户安装空气源热泵机组+太阳能采暖系统,切实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包括贺兰县燃煤锅炉改造暖泉农场及十一队燃煤锅炉煤改气项目、贺兰县燃煤锅炉改造金贵镇燃煤锅炉煤改气项目、贺兰县县城小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贺兰县农村地区农房维护结构局部改造项目(幸福花园、民乐家园)、贺兰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采购项目(第一批)5个项目,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节约资源,实现“减碳”发展目标。对贺兰县体苑小区、地质小区7号楼、老生资楼、美洁小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12栋楼、508户(住宅467户,商业41户),改造面积3.29万平方米,有效解决小区道路破损、塌陷、雨天积水,管网损坏、堵塞,夜间出行不便等问题,切实办好人民“遂心”事。

(二)聚焦行业发展,塑造高质量发展行业标杆

一是推动建筑业绿色发展。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在所有在建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对在建项目的扬尘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通过日常执法巡查和专项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116份,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罚企业5家,扣除企业诚信分值19家,约谈企业8家。以“促人才培养,筑安全屏障”为主题组织开展建筑工人技能竞赛,全县共20家企业代表队,180多名工人参加了砌筑、抹灰、电工和架子四个工种比赛。二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累计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40家次,中介机构44家次,受理群众投诉208条,办结208条。全面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截至目前,共监管26个在建项目,共计232栋楼,审批重点资金使用共481笔推进物业管理精细化发展。深入推进物业标准化建设,起草印发《贺兰县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贺兰县加强无物业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有序推进住宅小区精细化、长效化管理,逐步提高居民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标准化管理,审核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40份,物业项目经理备案13人,新建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备案14个,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5个,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备案6个,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用房备案7个,共下发《物业巡查限期整改通知书》350份,约谈物业企业责任人50人次,扣除物业企业信用计分17家。四是推进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常态化开展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60份,及时消除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人防工程质量安全。坚持依法行政审批,截至目前共办理人防审批手续62项。

(三)聚焦民生福祉,打造高质量发展人居典范

一是不断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水平。受理各乡镇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53户,审核通过52户,满足实物配租42户,年度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7户,清查腾退公共租赁住房51户。二是全力推进抗震宜居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顺利完成7户年度危房改造任务,结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通过搬离、维修、拆除等方式对农村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整治,逐步解决住房安全隐患问题。三是紧扣美丽宜居主体,全力推动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和高质量美丽村庄项目建设,目前常信乡重点小城镇、金贵镇重点小城镇续建工程及南梁台子美丽村庄项目正在顺利推进。四是集中精力查办信访案件、千方百计调处各类纠纷,受理各类平台信访投诉件10156件,其中12345平台受理件9293件,银川市城市综合管理平台253件,网信银川监测平台212件,信访平台230件,微博168件,共计已办结9933件,未办结223件,办结率为97.8%。深化巩固文明城市创建,集中排查治理物业小区各类突出问题,积极动员物业企业开展春季绿化苗木补植138000余株,全面提升小区景观面貌和绿化效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

(四)聚焦安全生产,建设高质量发展平安表率

一是抓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共监督在建工程46项,下发整改、停工通知书共374份,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罚24个,约谈企业74次,对43家建筑企业、16个个人进行不良行为扣分,并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上进行公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理各类起重机械手续共1997个,注销超期各类起重机械14台(9个塔吊、4个升降机、1个物料提升机)。二是抓实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开展贺兰县2022年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各企业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对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等15家加气站及液化气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下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65份,建立燃气安全检查隐患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坚决责令整改销号。三是抓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贺兰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贺政办发〔2022〕94号),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分工,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房”。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自建房排查工作,已累计排查房屋总量31097栋,其中自住房30265栋,经营性用房832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共372栋,其中自住房229栋,经营性用房143栋,按照“边查边改”的工作要求,自百日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已通过拆除、加固、劝导搬离、责令停业、张贴警示告知等方式完成初判安全隐患整治344栋,其中自住房201栋,整治率80%,经营性用房143栋,整治率100%。四是抓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建设工地、物业小区、房地产营销等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建立保生产建筑施工项目白名单”,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督导物业公司做好封控单元以外公共区域的日常消毒工作,落实出入口“一扫三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下沉社区值守,切实做到管好人、守住门。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在推动城市功能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劲

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实施贺兰县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贺兰县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二期花园街(沈阳路-典农河))、贺兰县道路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三期朔方街)和贺兰县永胜东路(新胜路-109国道)改造工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计划实施贺兰县唐徕渠公共厕所项目,在唐徕渠边新建公厕3个,在海亮国际社区内新建公厕1个,切实解决该片区居民反映外出无公厕问题;计划实施贺兰县金贵镇长河新村、长河湾污水管网工程和贺兰县长河湾至轻纺城变电所高压输电线工程,主要为解决长河湾沿线居民排水、供电问题;计划实施贺兰县桃李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二期)、贺兰县育慧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完善缓解交通压力,为周边小区居民提供方便、安全的交通环境。二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种子公司家属院、新月花园等5个小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共涉及8栋楼,户数372户,建筑面积为2.86万平方米。

(二)在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上谋求实招。一是加强存量房交易监管。完善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建设,规范交易程序和环节,从而实现保障买卖双方交易安全。二是加强房地产风险防范。健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严格防范逾期交房和工程“烂尾”等房地产风险。三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严格落实《贺兰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提升监管透明度。

(三)在推动绿色建设高质量发展上冲刺发力。一是持续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文明施工要求,推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二是持续推广绿色建筑工作,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居住建筑绿色化、智能化、产业化发展,推动住宅建设向绿色、集约、生态方向转型。

(四)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上协同并进。一是全力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督促各乡镇(场)、街道分类采取各类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将符合抗震宜居房或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改造范围。二是切实推进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村庄建设,实时掌握重点小城镇及美丽村庄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对接自治区住建厅,协助相关乡镇对需调整的项目尽快完成调整变更,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五)在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上务求实效。一是严防死守,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疫情防控落实方面、安全管理方面、人员履职方面、施工用电方面、预防高坠方面、起重机械方面、危大工程方面及施工消防方面等开展监督检查,突出抓好“事前预防、过程监督”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责任,重点整治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行为。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综合运用跟踪督办、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保障贺兰县建筑市场的稳定秩序。对不重视、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施工企业,通过及时约谈、停工整改、信用扣分等方式方法,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追究责任相结合,保障我县建筑市场的稳定秩序。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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