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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房屋租金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28/2021-0066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13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保障性住房
关 键 词 公共租赁住房

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户:

根据《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拟对以下小区住房保障户进行租金收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太阳城C区、一品尚都A区、阳光水岸、长城惠兰园、奥林匹克花园、富兴花园、和平社区B区、正基月湖荣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户。

二、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1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节假日正常休息)请各保障户持身份证、住房保障证原件到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4室开具《缴款通知单》,对不按以上规定时间缴费的保障家庭,我局将不再另行安排时间单独受理其缴费事宜。未按照本《通知》逾期缴纳租金的,我局将严格依照管理办法依法收回住房,并追究承租人相关责任,请各保障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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