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公租房住户: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保障对象满意度和幸福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结合贺兰县公租房运营管理现状,根据《贺兰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自2024年10月起,将和平家苑、和平社区B区、一品尚都A区、阳光水岸等10个小区1491套公租房委托宁夏国正房产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主要包括公租房的综合管理、租赁管理及维修养护等服务。
现因租赁合同主体发生变更,需广大公租房住户与宁夏国正房产有限公司重新签订贺兰县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前,请广大公租房租户携带前期缴纳住房保证金的票据前往住房保障办604A办公室申请办理退费手续,而后前往政务大厅三楼西厅23号窗口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缴纳2000元住房保证金,同时解除与我局签订的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办理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8月30日。
请广大公租房住户按通知要求及时办理重签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后期动态核查时,我局将联合宁夏国正房产有限公司进行不定期上门核查,望广大公租房住户知悉。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