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全面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制度,根据《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贺政办规发〔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以下109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因个人申请、家庭收入、住房变化等情况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经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决定取消该109户住房保障资格(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5年下半年(7月—12月)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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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40122010103759Q/2026-00002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04 | |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 关 键 词 | 公共租赁住房 | ||||
为进一步规范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全面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制度,根据《贺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贺政办规发〔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以下109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因个人申请、家庭收入、住房变化等情况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经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决定取消该109户住房保障资格(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5年下半年(7月—12月)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