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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全县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28/2018-27112 文 号 贺建发〔2018〕244号 发布日期 2018-06-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切实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杜绝混凝土质量事故,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根据区质安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质安〔2018〕15号)》和我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贺建发〔2018〕162号工作安排,我局从2018年514日开始,在全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整治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主要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产经营行为及搅拌站环保措施、场容场貌等,共检查了8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发出整改通知单8份,提出整改要求41查混凝土试块5组。 

  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较为规范,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完善,基本能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但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混凝土质量出厂检验不符合要求、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严、原材料质量控制不规范、实验室条件及人员不到位、扬尘整治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不符合要求。部分企业生产的混凝土抗压、抗渗试块留置数量不足,如宁夏恒基砼业有限公司 

  (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严。部分企业生产配合比调整通知单记录不全,如宁夏锦泰鸿业商砼有限公司。有的企业标养室设置不规范。如宁夏方众砼业有限公司标养室湿度不达标,标养试块无标识。 

  (三)原材料质量控制不规范。部分企业原材料进场检验不规范。宁夏启泰鸿达砼业有限公司水泥检验批次不够,泵送剂原始记录试验项目不全;砂、石碱集料反应无第三方检测报告。还有部分企业现场原材料有混堆现象。宁夏恒基砼业有有限公司和宁夏方众砼业有限公司。 

  (四)实验室条件及人员不到位。部分企业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持证上岗人员数量不足。如宁夏恒基砼业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实验人员现场职称证及岗位证件均不符合要求;宁夏华盛砼业有限公司部分试验室人员未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宁夏启泰鸿达砼业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及2名试验员岗位证书注册在其他企业名下未及时进行变更。宁夏方众砼业有限公司企业人员均无社保,实验室主任长期不到岗,安全员不在岗。 

  (五)扬尘整治有待提高。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还不够,环保措施不够到位。现场物料存在露天堆放未覆盖,洒水降尘措施不到位,厂内局部道路未硬化。泥浆、原材料的掉落未及时清理、车辆进出未能进行有效的清洗。如宁夏启泰鸿达砼业有限公司、宁夏恒基砼业有限公司、宁夏方众砼业有限公司和宁夏祥建砼业有限公司和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落实整改。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我局将随机对各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加强管理,提高混凝土质量。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原材料进场检验,落实混凝土质量出厂检验制度,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 

  (三)进一步提高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清洁化生产意识。强化生产现场扬尘治理及进出车辆冲洗措施,加强物料全封闭管理。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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