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站所、中心、室:
现将《贺兰县人防系统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人防系统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为加强我县人防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人民防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宁防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贺兰县人防系统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平安人防”建设为主线,深化安全生产监管,对照人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真排查各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坚决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监管人防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规范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保障人防建设环境持续稳定好转,推动人防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1年人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到实处,提高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贺兰县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李正忠
副组长:张孝平、邢冰
成 员:
人防办:刘刚、杨利华、魏军荣、秦龙、张妩双
物业办:魏民、肖继业
质监站:王莹、施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邢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事宜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全县人防工程。
检查内容:早期工程有无口部开挖、坍塌、渗漏水以及工程周边50米范围内取土采石等不安全情况;开发利用工程内部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有无堆放物品、能否及时升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报警电话是否畅通、消防栓能否及时打开、灭火器是否能熟练使用;在人防工程内是否储存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安全隐患。
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高效、公正透明”的原则,随机抽取被抽检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实地检查工程责任人、要有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工程处于安全状态。
(二)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
检查内容: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和通信线路是否完好,通信联络是否畅通,视频音频信号是否正常。
要求:检查要有责任人、有记录;通信警报设备设施出现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并立即报告。
(三)人防指挥信息平台设备设施。
检查内容:指挥场所有无异常,检查指挥通信设备设施是否能安全有效运行,通信联络是否畅通。
要求:检查要有责任人、有记录;通信设备设施出现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并立即报告。
(四)战备值班。
检查内容:检查带班人员和值班人员是否在位,通信联络是否畅通,有无重大事项报告等。
要求:带班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遇有重大情况,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值班要有登记、有检查。
(五)应急疏散演练。
检查内容: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方案、有安全保障。
要求:根据形势任务需要,适时组织;检查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安全可靠性。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基础性和制度性工作,并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要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加强人民防空建设,努力开创我县人民防空事业的新局面。
(三)加强工作监管。各站所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牢固树立“监督检查也是服务”的理念,不断完善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实现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人防系统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优质、高效、安全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