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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贺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冬季停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759Q/2022-0029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关 键 词 扬尘防治 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冬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根据《2022-2023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银川市建筑领域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银住建(建)发〔202242号)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按照银川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除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工程等特殊项目外,1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冬季停工期间,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

二、工作内容

(一)全县各项目在停止施工前,要严格落实全洒水、全上冻、全覆盖“三全”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并做好极端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细化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防治措施。

(二)确需土方作业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要求,扎实做好工地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建筑工地围挡应全封闭,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散装物料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并及时更换破损防尘网;进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方可上路,严禁带泥上路;施工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土石方作业时采取湿法作业,配备洒水降尘设备、落实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作业区内全覆盖;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

(三)各参建方要落实扬尘治理监控到位,及时检查“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实时监测实时管控,有效提升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水平,实现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头把关、过程控制。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扬尘治理长效机制,保持防尘抑尘工作常态化,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创建工作,将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作为绿色工地和标准化创建的重要内容。

(二)冬季停工后的各项目要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做好极端天气下的应急工作,我局将对冬季停工期间全县项目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对扬尘防治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不达标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整改不力、反复出现扬尘污染问题的移交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进行上限处理,同时加大对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各项目主体责任人员的扣分处理,确保停工期间施工现场不起尘、不扬尘。

(三)我局将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大力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宣传教育,灵活运用“回头看”形式,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充分调动各方主体工作积极性和扬尘防控责任意识,确保扬尘治理工作常抓不懈。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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