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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住建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县政府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贺兰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近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他通知》,我局对今年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研究部署,着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1、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年初,县政府办公室下发《贺兰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贺兰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下发了《贺兰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梳理出12条主要工作任务,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方向。 

  2、规范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我局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保密审查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 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承办站所提出具体意见,经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方可进行公开,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 

  3、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为促使局分管信息公开领导及工作人员了解、掌握行政诉讼及政府公开领域必要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技能,推进全局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升,3月份及9月份,县委办举办的两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我局都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参加,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掌握了相关政策,理清了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水平。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多渠道公开载体 

  我局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以《银川晚报》、贺兰电视台、政务微博以及局机关信息公开栏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1、加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门户网站和住建局微博网站建设。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投诉、网上办事等专栏,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网上提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齐全。有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管理、和提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公开形式多样。 

  2、局房管所设立档案室,有健全的制度和管理措施,专人负责,设施齐全,资料齐全。 

  3、局机关设置三处固定的信息公开栏,公开干部任用、单位财政收支、重大活动等情况。 

  4、重大事项能够定期召开听证会、专家委员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 

  5、指定一名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和物业管理中心分别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接听专线投诉电话8061432、8069655,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6、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实行对公告信息、工作动态、部门风采、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重点工程、关注民生、办事指南、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公开,逐项对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公众参与方面,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在网站设计方面,首页的栏目、内容和布局更趋于完善合理,用户访问内容便捷。 

  7、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会同县法制办确定了我局729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审批22项、行政处罚628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备案10项、其他职权23项,目前,修改意见已反馈至县编办,待最终定稿确定后予以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8、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3月份向社会公开了《住建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住建局2015年财政预算情况说明》《住建局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等,9月份,公开了《住建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情况批复表按类款项》、《县住建局关于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批复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部门预算所有支出除涉密内容外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科目。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开竣工项目情况、房源分配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和查询。加强房源分配“阳光操作”,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着力深化公开程序 

  1、规范运作程序。结合住建管理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尤其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审批股室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对外实行所有业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和贺兰县住建微博网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国家和区、市、县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审查、签发程序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以及“先审查后公开”和“谁主管谁审批,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程序是:按照先由草拟或制作信息的人员提出信息属性,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发的程序进行。在保密审查中,对含有不应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认为能够区分处理的应作区分处理,删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后可以公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开展的重要工作(例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做了重点公示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际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公开的渠道、形式有待创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导致公开范围小,公开渠道单一。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点改进: 

  1、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是否公开、透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赖程度,也直接关系到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阳光政府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机构、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3、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制度。 

  4、加强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按照条例规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接受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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