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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对照《贺兰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扎实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在各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45条。其中: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其中:权力清单栏目1条;“双随机、一公开”栏目7条;行政执法决定栏目1条;部门会议公开栏目3条;政务公开清单目录栏目1条;信息公开指南栏目1条;领导信息栏目1条;部门文件栏目4条;部门预算栏目1条;部门决算栏目1条;重点建设项目栏目20条;保障性住房栏目14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栏目4条;市政服务栏目14条;工作总结栏目1条;信息公开年报栏目1条;部门动态栏目22条;公示公告栏目13条;议案提案办理栏目1条;意见征集栏目2条;政府开放日栏目20条;依法治县工作栏目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栏目1条。2.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17条,其中:利用“贺兰住建”微信公众号推送及转发各类信息250条,利用“贺兰住建”官方微博发布信息67条。3.通过信息公开查阅架、“三务公开”公示栏公开信息9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5件,因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9件,因重复申请原因不予处理1件,结转至2024年办理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定期检查信息发布更新情况,不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高效。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确保不违反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等栏目,努力使其规范化和标准化。统筹推进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规范管理,加强宣传重要政策信息和涉及住建系统相关工作动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严格规范干部职工网络信息公开工作行为常态化开展信息安全自查和防护,切实维护信息安全。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提高公开质量。针对政务公开要求公开的各项内容认真进行审核,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不出现违规、虚假的信息;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存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政府信息的覆盖面不够宽,未能更好满足公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的需求。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努力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拓展公开载体,加大社会关心、公众关注政务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内容规范、发布及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度延伸、广度拓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管,持续保持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的“高压”态势,压实压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网站、贺兰住建微信公众号、微博管理到位、运用规范,切实守好政务公开“安全关”。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1.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重点项目建设、建筑业管理及预决算等方面信息公开。2.切实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媒体、网站等平台发布准确权威消息,不断提高回应关切能力,实现回应关切常态化。3.结合住建局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宣传住建局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树立勤政务实、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同时做好宣传工作。4.积极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集,实现征集与反馈的关联性,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公众对相关重大政策和决策的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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