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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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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在各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51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栏目1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栏目1条;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信息栏目1条;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包容免罚清单栏目2条;行政执法决定栏目1条;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栏目1条;信息公开指南栏目1条;机构职责栏目1条;领导信息栏目1条;部门文件栏目6条;部门预算栏目1条;部门决算栏目1条;重点项目建设栏目6条;保障性住房栏目31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栏目5条;市政服务栏目7条;工作总结栏目1条;信息公开年报栏目1条;部门动态栏目32条;公示公告栏目11条;议案提案办理栏目6条;意见建议栏目2条;规划计划栏目1条;政府开放日栏目3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栏目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29条,其中:利用“贺兰住建”微信公众号推送及转发各类信息368条,利用“贺兰住建”官方微博发布信息61条。通过信息公开查阅架、“三务公开”公示栏公开信息9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上年结转1件,共计29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4件,因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2件,投诉件不予处理1件,重复申请1件,结转至2025年办理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定期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检查,不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确保各栏目的及时更新,保证政务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科学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事服务,及时、准确、高效发布信息内容,确保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继续加大信息发布内容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宣传引导作用。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针对政务公开要求公开的各项内容认真进行审核,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不出现违规、虚假的信息。主动接受县政务公开办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整改检测出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以来,我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所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加强,部分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和全面。三是传引导作用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民性不够,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持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加大社会关心、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二是扎实开展信息公开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政府公开保密和信息管理“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内容规范、发布及时,切实守好信息公开“安全关”。三是持续加强群众诉求关切回应。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和审核,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城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购房补贴资金发放、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建筑业管理等方面信息。二是扎实推动阳光政府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原则,结合住建局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开展2024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宣传住建局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三是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二)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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