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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社情民意》意见建议的回复

索引号 640122-128/2018-4051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18
发布机构 贺兰县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议案提案办理
关 键 词 意见建议

县电子政务中心: 

  根据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涉及食品安全、民生方面 

  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政策规定,对居民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运行有效监督,杜绝因权属不清、权责不明相互推脱扯皮而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居民用水没有安全保障。 

  办理情况:为加强和规范贺兰县城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确保用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一是我局草拟了《贺兰县二次供水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报送至法制办、县公安局、卫生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待意见建议汇总后,报县政府研究,批准后执行。二是目前贺兰县有二次供水小区46个,计划到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由银川中铁水务集团贺兰供水有限公司统建统管,现已制定了《贺兰县二次供水第一批改造方案》,计划对县城内3个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移交给供水公司统筹管理。 

  (二)综合方面 

  建议政府把我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合,综合考虑全县的物业服务,做到全县物业服务全覆盖。 

  办理情况:一是完善物业管理源头监管,加强与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衔接。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大物业管理小区日常巡查力度,发挥物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开展物业小区服务质量考核,实行月考核,细化考核方案和评优规则,考核标准依据《银川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照3个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分6期进行考核。二是加强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大力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效协调,不断完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业主委员严格按照业主大会制定的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执行。目前我县共成立业主委员会13个,其中太阳城B区业主委员会能够认真履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优胜劣汰,为该小区组织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三是积极引进广东碧桂园物业公司、四川嘉宝物业公司、绿城物业集团公司等一批大型物业服务企业带动贺兰县物业小区管理整体水平。四是全面摸排、调研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针对无物业老旧小区实行物业费收取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已委托物业公司接管无物业老旧小区13个,剩余小区正在成本测算中,力争做到全县物业服务全覆盖。五是建立信用信息监管平台,采用信用信息记分全面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信用信息分值低于80分,进入黑名单,限制办理相关手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督查制度,严格落实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水质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供水规范化管理常态化。 

  二是探索二次供水运营管理模式,计划一期对县城内3个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移交给供水公司统筹管理。 

  三是探索我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积极引进一些物业管理水平高,服务优良的物业服务企业,淘汰一些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人员不足的物业服务企业。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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