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促进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
(一)持续深入开展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及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
责任站所:局属各站所
责任人:各站所责任人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区、市、县相关部署,优化并落实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深入扎实推进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站所:质监站、物业管理中心、项目办、房产交易中心、保障办、人防办
责任人:王莹、魏民、马利军、郭欣、胡佳龙、刘刚
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能力
(一)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建质规〔2019〕9号),严格处罚事故责任企业及人员。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执行等制度。严格依法查处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等行为。
责任站所:质监站、建管站
责任人:王莹、杨波
(二)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强化对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隧道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执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要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列入安全监管范围,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各方责任,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责任站所:质监站、项目办、物业管理中心
责任人:王莹、马利军、魏民
(三)加强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和企业考评,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支持施工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标准体系,逐步淘汰落后防护产品与施工工艺。
责任站所:质监站、建管站
责任人:王莹、杨波
(四)强化安全制度建设。改革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等制度,有效推动企业、人员、项目等安全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托贺兰县基建项目工地数字化信息监控中心平台,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提升政府部门的信息化监管能力。完善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积极培育建筑施工安全文化。
责任站所:质监站、建管站
责任人:王莹、杨波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监管
(一)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占压管线行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住建部出台的关于加强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全文强制性标准《城乡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督促企业开展宣贯工作,加强用户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提升户内燃气设施安全防范标准。
责任站所:物业管理中心
责任人:魏民
(二)加强市政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管理。要着重加强对交叉管线作业的现场监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督促供热、供水、燃气等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档案制度,及时存储、动态更新本单位地下管线的专业信息,为相关待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位置、埋深、管径、材质等信息;建设单位要将工程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及施工、监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协调相关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及施工单位制定管线保护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要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能盲目开展作业。
责任站所:物业管理中心、质监站、建管站
责任人:魏民、王莹、杨波
(三)加强城镇供热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供热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冬病夏治”工作,对各类供热设施要定期检查,保证采暖季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关键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处理事故和故障的能力。
责任站所:物业管理中心
责任人:魏民
四、加强城镇房屋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一)加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责任站所:物业管理中心
责任人:魏民
(二)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房改造,进一步落实建设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实施。
责任站所:项目办、质监站
责任人:马利军、王莹
五、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一)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消防安全事故。
责任站所:质监站
责任人:王莹
(二)加强物业消防安全防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房屋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电梯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发挥物业管理在防御安全事故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合消防、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物业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维修资金管理。认真落实《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政府令[2012]5号),充分发挥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住用安全的积极作用。
责任站所:物业管理中心
责任人:魏民
(三)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救援制度。认真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规范事故应急处置流程,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责任站所:局属各站所
责任人:各站所责任人
六、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尤其是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教育培训效果。创新“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形式,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责任,利用新型科学技术手段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责任站所:局属各站所
责任人:各站所责任人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