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贺兰县加强物业参与社区治理的考评方案(征求意见稿)》 | 征求意见次数 | 2次 | ||
征求意见单位 |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民政局、司法局、信访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文明办、各乡镇、财政局、审批服务局、网信办、商务局、组织部 | ||||
序号 | 反馈意见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
1 |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 1、认为第六项,考核结果运用中:“年终考评为C级的,由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指导组织召开本小区业主大会”此话不妥。 应修改为: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没有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的小区,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居(村)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组织业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相关规定对原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解聘,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已采纳 | ||
共征集反馈意见1条,已采纳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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