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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信乡于祥村农田纠纷问题

发布时间:2017-08-1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书记,您好: 

  现就常信乡于祥村问题向您反映如下:图1、2是常信乡政府在于祥村搞园田化时未完成的道路!为什么补偿款都给了,有些恶霸还能在修好的沟底种植水稻?为什么石子路马上就修到头了不能继续进行下去?难道就该是这样的一人横行,百人遭殃吗?再有,恶霸与我家的农田之争的纠纷,为什么证据,证人,当事人齐全的情况下,我们的司法机构不能为受害者做主?(为了证人利益,证据调查时必提供)如果是这样,那如此的机构用途何在?恳请相关单位调查解决,让受害农户得到正义的庇护!谢谢! 

  

    回复如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常信乡调查核实、县委办督办,常信乡出具说明(且出具相关证据)“王庆丰所耕种的土地,系2012年农田水利建设时的低洼地,当时村上总体规划开沟,占用沿线社员耕地、鱼池及荒滩地,该块土地当时属王庆丰所有,该土地是农田水利建设至沟尾段与其相衔接泥沟,由于不符合条件无法继续修建,故而该土地未发放土地流转费,故仍属王庆丰所有,后王庆丰平整开辟出0.9亩用于个人耕作。”就上述说明结果如有不清,详细可咨询常信乡(常信乡电话:8983162),如对处理结果仍有疑义可向相关法律部门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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