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我的母亲王端琴51岁,2019年3月开始给包工头柳旺明在贺兰县(塞上府邸青年城)建元房地产,从事工地负责做饭跟杂活两项工作,截止2021年拖欠不给工资,工资金额19155元人民币,柳旺明不接电,房地产不承认。
2021年11月7日
贺兰县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
经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监察员核实,您反映被拖欠工资项目位于贺兰县,项目全称为塞上府邸·青年城项目,由宁夏建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宁夏天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宁夏天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将该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自然人柳旺明,且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已竣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您已向贺兰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因疫情影响,贺兰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全部下沉社区防控疫情,致使法院暂时无法受理。待疫情平稳后再予以受理。我局也会关注该案件进展情况。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之规定。我局将不再受理该案件,并已向您说明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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