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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城A区物业公共车位加装地锁租赁业主

发布时间:2021-12-0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网友留言:

贺兰县太阳城A区,置信物业以年租方式租赁小区公共地区停车位,并加装地锁,使得车位不能充分利用,长期个人占有!小区内停车位都是地面车位,部分车位是绿化场地改造所得,这都是小区业主集体所有,物业无权收取费用归个人使用!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1年11月27日        


贺兰县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的留言收悉,经贺兰县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县住建局核实;太阳城A区第一届业委会正式成立时间为2015年10月底,第二届业委会换届成立时间为2018年11月,2020年1月第二届业委会到期后,社区已组织成立筹备组,因疫情原因暂停换届选举工作。太阳城A区由亘元开发公司按照原规划总平面图建设车位205个,2018年夏季由第一届业委会成员与业主代表商讨,改建增加地上停车位110余位,截止目前该小区车位共计305个。针对小区安装地桩问题,经住建局在物业公司了解,2019年由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协商,由物业公司出资购置配件投入安装地桩工作,安装地桩主要由于小区车位数量较少,从而控制外来车辆占用本小区车位,缓解本小区业主停车困难问题。经住建局与物业公司沟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安装地桩问题,一是由物业公司将已发放安装地桩的钥匙,全部向业主收回,将地桩开启(平放)供业主使用车位;二是由物业公司将已安装的地桩全部拆除,自行保管配件。物业公司表示考虑安装地桩成本及小区外来车辆占用小区车位问题,表示暂时无法拆除,且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中,待社区按照流程指导业委会工作成立后,将从新与业委会成员协商关于地桩安装事宜。经住建局与物业公司沟通后,物业公司暂时将采取第一种解决办法,处理车位安装地桩问题,11月30日下午物业公司已安排保安对小区地桩进行巡查,存在地锁上锁无法使用的,将与业主及时联系,说明情况收回地桩钥匙,将地桩开启(平放)供业主使用车位。
    (二)针对您提出小区内车位都是地面车位,部分车位是绿化场所改造所得,并属于业主集体所有,物业公司无权收取费用归个人使用问题。经我县住建局核实,该小区2018年夏季由第二届业委员成员与业主代表商讨,改建增加地上105个停车位,改造及维修费用由物业公司出资,目前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泊位费用,主要匿补2018年车位改造及日常维护费支出成本。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内容未明确公共收益的使用,建议新一届业委会换届选举成立后,将重新约定对该费用的收取及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还有问题可咨询贺兰县物业管理中心605室(电话:8069655),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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