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1.物业公司搬到南门营业房却占用业主公共停车位停放物业工作人员电动车。
2.本小区西门通道设置隔离桩,为了防止车辆堵塞消防通道可以理解,但是由于隔离桩设置距地面20公分距离导致几乎每天都有业主私家车碰到隔离桩,造成的损失谁来买单?
2021年12月15日
贺兰县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的留言收悉,经贺兰县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
(一)针对您提出物业公司搬到南门营业房占用业主公共停车位停放物业工作人员电动车问题。经我县住建局核实,物业公司搬至南门向西22-7号营业房,营业房门前暂时免费供业主停放车辆。针对公共停车位停放物业工作人员电动车问题,我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沟通,一是禁止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电动车停放至机动车停放上;二是由物业公司保安加强车辆停放巡视巡查工作,及时引导车辆合理停放;三是由物业公司对营业房门前靠近南绿化带处施画非机动车停放点,便于业主前往物业公司办理各项业务时车辆有序停放,避免占用公共停车位。
(二)针对您提出本小区西门通道设施隔离桩,为了防止车辆堵塞消防通道可以理解,但是由于隔离桩设施距地面20公分距离导致几乎每天都有业主私家车碰到隔离桩,造成损失谁来买单的问题。经住建局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现场查看,因物业公司原安装的隔离桩较矮,导致业主驾车时视线不明,容易车辆容易发生剐蹭事件。针对该情况,住建局已与物业公司沟通,将隔离桩更换为隔离护栏,预计元旦期间更换完毕,确保业主安全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还有问题可咨询贺兰县物业管理中心605室(电话:8069655),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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