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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县长信箱2024年十一月份诉求办理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4-12-1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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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来件时间姓名反映问题办结情况
111月12日15:20某市民反映大连路以北的唐徕渠两侧环境的相关问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发至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立即核查,综合执法局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
市民反映:“一是整条大连路以北的唐徕渠两侧需增设垃圾桶,并加强环境卫生宣传和监管力度。二是唐徕渠路面不平整。三是缺乏公共设施,如座椅、照明设施等”问题。
二、办理过程
(一)针对市民反映“整条大连路以北的唐徕渠两侧需增设垃圾桶,并加强环境卫生宣传和监管力度”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唐徕渠西侧属于金凤区管辖,东侧属于贺兰县管辖。我局工作人员于11月13日对唐徕渠东侧步道的环境卫生进行了实地查看,发现有部分落叶及少量白色垃圾。综合执法局立即安排环卫工人对步道落叶及白色垃圾进行了清扫。同时,监督环卫公司加强步道及周边区域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落叶及垃圾废弃物,保持步道卫生干净整洁。二是步道上每100米至150米距离已设有果壳箱,可供过往市民投放垃圾。
(二) 针对市民反映“唐徕渠路面不平整”的问题:
  经现场核查,唐徕渠东侧人行步道有破损坑洼情况。综合执法局已安排市政维修企业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道路维修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待维修完成后恢复道路平整。
(三)针对市民反映“唐徕渠缺乏公共设施,如座椅、照明设施等”的问题:
    一是因唐徕渠坡度较高,东侧是陡坡、西侧有护栏,且步道上时常有渠道巡护车或非机动车经过,在步道上设置休闲座椅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故未计划在步道上安装休闲座椅,市民如有需要,可在唐徕渠东侧渠坡下方小微公园进行休憩。二是经核实,唐徕渠东侧贺兰县辖区至沈阳路路段有照明设施,沈阳路以北路段综合执法局下一步积极与住建局对接争取财政资金,后期会逐步安装路灯,方便市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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