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来件时间 | 姓名 | 反映问题 | 办结情况 |
| 1 | 7月15日08:39 | 某市民 | 反映贺兰县森林海小区有传销的问题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发至贺兰县公安局立即核查,公安局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他们传销地址在贺兰县光明巷100号让人高薪打工过去,然后给人洗脑说是有什么国家隐藏项目,习近平总书记给站台的项目,什么一夜暴富,之类的传销口语洗脑。这是我们去的时候的定位,要缴纳3800入门费,给人洗脑说是国家隐藏项目,让人缴纳9万元,什么一夜暴富,金字塔收益,你缴纳多少钱,然后介绍两个人缴纳多少钱,你就能获得项目分红。这个人长这样,他给他们领导给的3800是现金给的,领导不知道长相,希望你们谨慎一点对待吧。希望你们连锅端吧,别再荼毒老百姓了。 二、办理过程 2025年7月17日,收到《市民诉求受理转办单【2025】25号》后,我局立即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打击传销联合执法点执法人员开展落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诉求人情况 诉求人举报被人以高薪打工为名骗至贺兰县光明巷100号洗脑,交纳入门费搞国家隐藏项目,一夜暴富等。因系匿名投诉,故无法核实诉求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二、核查情况 2025年7月17日,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打击传销联合执法点执法人员对反映的贺兰县光明巷100号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光明巷100号系天俊森林海小区地址。诉求反映问题是有传销人员在小区内进行“西部大开发人力资源项目”传销活动,但因诉求人未提供传销活动人员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具体住址,故不能确定传销人员窝点。经走访询问小区居民和保安,均没有人反映见过诉求人提供的照片中人员,故无法对该传销人员进行精准打击。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我县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专项整治行动为工作中心,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重点,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形成打击合力,通过优化打击传销联合执法点,将日常排查和重点打击相结合,努力巩固了2019年深化打击传销专项整治以来取得的成果,每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传销“端点”集中行动,端掉了一批窝点,查办了一批案件,教育遣返了一批群众,有效防止了传销活动滋生蔓延回流我县。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县域重点小区及场所开展摸排工作,梳理排查涉传窝点,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组常态化清查和开展端点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坚决压缩传销活动生存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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