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2年富兴街街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与街道中心工作相结合,整改工作与推进工作相结合,不断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有力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法治基础,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街道党工委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2.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对街道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充实成员,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工委委员、各办(中心)负责人、司法所所长、各社区书记为成员。在社区成立法治工作小组,由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社区律师、社区民警组成。

3.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党工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定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召开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成立了富兴街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的反馈意见》及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关于整改工作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逐条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进一步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二)提升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富兴街街道会前学法工作计划》,作为街道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周工作例会、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结合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个人自学、体会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0余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1期,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活动,利用公众号、居民微信群、线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120余次/条,利用多功能智能平板一体机、发放宣传材料、电子屏宣传、开展讲座等线下宣传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110余次,全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2.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街道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坚持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富兴街街道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展领导班子法治讲座2次,通过街道党工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等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44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等与政府工作、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街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3.全面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法律进社区”与“律师下社区”活动有机融合,组织驻社区律师开展讲座76次,增强了居民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并为社区依法自治提出预防法律风险的有效意见和建议。引导群众了解使用“12348”法网,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发挥主题法治宣传日的优势,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日、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广泛宣传发放宪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国家安全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资料7000余份,丰富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使辖区居民能够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打造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完善原有设施基础上,打造微信公众号、各社区居民群、流动小喇叭等新型阵地,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次,形成了包括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法治长廊、法治大讲堂等在内的一批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借力新媒体平台,积极挖掘辖区有扎实理论功底的优秀律师,打造“聆听富兴”红色直播间,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富兴街街道共开展直播学习宣讲61次、制作学习宣讲短视频3个,点击量达6000余次,影响辐射超8000人次,更加有效地宣传普及法律,不断增强法治建设吸引力和影响力。

5.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15个社区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律师进社区”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30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街道培育“法律明白人”187人、“法律明白人”骨干65人。较好地满足了居民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新期待,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升,逐步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法治理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确保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邀请司法所所长担任街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列席街道党工委会议1次,提供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召开党工委会议12次研究事项191件、专题党工委会45次讨论事项70件。

2.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重大项目的洽谈、审查,重大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方面,从程序上防范由于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2022年街道合法性审查46项,无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3.规范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健全政务依法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县级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209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29余条,在县级媒体公开信息586条,市级媒体及报纸149条,区级媒体及报纸157条,在国家级媒体及报纸公开142条。各社区以政务公开点服务区、公示栏、公示平台等方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街道在发布信息的过程中严格做好三审三校工作,及时自查整改,回应社会关切,没有出现过重大错误及舆论问题。

4.深化执法力量改革。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邀请司法局专业人员与街道法律顾问协助对街道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审核工作。加强街道执法队伍建设,督促执法人员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证年检和申领工作,2022年街道15名在编人员已取得行政执法证,6人上报申领行政执法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2次,积极参加县级开展的集中学习培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树立为民服务理念。

5.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街道严格落实《贺兰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贺兰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贺兰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根据《贺兰县全面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持续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工》,认真部署,分区域逐步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辖区内立面空间、街面市容秩序、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和治理。2022年共发放《关于规范城区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告知书》500余份,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192处,清理各类破损横幅、广告、门头等600余处,暂扣经营工具47件,累计处罚金额2.6万余元。

(四)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探索依法治理模式提升质效

1.有效引导居民自治事务。构建“街道、社区、网格”三级抓治理的纵向组织链条和社区“两委”、专职网格员、社区党员、“两代表一委员”或离退休干部、志愿者的“1+2+X”网格治理核心力量,成立118个网格(居民区)党支部、11个红色物业党支部、3个红色业委会,划分171个楼栋党小组,细化668个微网格,推选1743位楼栋长。以“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为目标,召开广场会、板凳会、议事厅会等形式的议事协商会,解决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序引导居民参与社区自治事务。2022年共协助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管理纠纷11次,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商会议8次。

2.有效建立群防群治体系。推动“警网融合”,形成强大合力,把“警格+网格”打造成采集信息、风险防范的第一感知触角,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第一阵地,便民利民、解决问题的第一服务窗口,群众自治、多元参与的第一共治平台,进一步发挥基层联动共治“共同体”优势。遵循“支部建在小区上,服务沉到家门口”的原则,街道15个社区成立由363人组成的网格员“红马甲”队伍,充分发挥“红马甲”群防群治力量“五员作用”(即“疏导式”调解员、“忠实式”宣讲员、“超前式”情报员、“感化式”帮教员和“动真式”服务员作用),最大限度优化配置群防群治力量,实行精细化管理。排查辖区内各居民小区及宗教活动场所风险隐患600余次,先后对辖区书店、打字复印店、营业商铺等进行“扫黄打非”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限时整改,筑牢了平安社区防护网。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两条线三专班”机制,成立16支500余人的矛盾纠纷发现专班,依托“法官工作室”“和事佬调解室”“小芳说和室”等社区内现有的调解资源跟进调解,在矛盾调解的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引导居民用法律解决问题,用合法方式维护权益。2022年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会议1次,研究重点、难点矛盾纠纷问题2件,累计摸排矛盾纠纷275件,化解275件,化解率100%。

4.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网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街道、社区积极建立健全两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网络,组建富兴街街道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队深入各社区、小区向群众宣讲防疫相关法律知识,依法依规发布疫情决定措施信息240余篇、在各小区、各封控点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500余张、发放疫情防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摘要宣传资料1000余份,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居民群、电子屏、小喇叭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政策等信息2200余条,推动疫情防控政策和科普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做到疫情宣传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

5.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每月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当月社区矫正工作风险隐患,排查出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做到精准预警、精准研判、精准施策,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针对不同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逐一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教育,切实掌握其思想动态,对在册75人全部“一对一”个别谈话完毕,并根据教育帮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心理辅导等教育,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沿街商铺、居民楼院实行划片包干、分级负责,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巡查、燃气整治、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22年,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开展网上宣传200余次。悬挂禁放烟花爆竹条幅260条,张贴《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40000余张。排查辖区燃气商户、住户、居民小区共计500余家,“小火亡人”多发场所集中划片摸排登记和分类检查,摸排辖区九小场所1391家、居民小区196个,共排查安全隐患756处,下发整改通知单756张。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展普法宣传工作的形式、载体不够多样化,普法效果不够理想,在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还需下功夫。二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方面还有待提升。三是执法工作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配备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街道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把党和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加强基层法治思想建设。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调整富兴街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规章制度。推行基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街道区域全面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加强街道工作人员法律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干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促进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探索人民调解与党建引领、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内容为切入点,完善多元化社会治理机制,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平台,深度融合法治建设与网格化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和法律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四)加强执法部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充实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执法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