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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领导下,在贺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会前学法,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坚持自觉守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一年来没有发生违法情况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

(二)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的“宣传者”和“推动者”,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述法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

(三)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工作责任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贺兰县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阶段性办结转办件整改销号工作方案》《2022 年贺兰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贺兰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细。紧扣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排污权改革等重点工作,县委常委会听取生态环境专题汇报11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研究生态环境工作23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调研督查生态环境工作26次。二是持续抓牢工业重点涉气企业污染整治。制定印发《贺兰县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贺兰县2022—2023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利用“双随机”抽查、夜查等方式对泰益欣、百泓、恒康、明宝等重点企业废气收集、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检查涉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128家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联合贺兰工业园区驻场监督整改希望田野异味扰民问题,持续开展异味监测,监督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排查汽修企业211家,其中涉及钣金喷漆80家企业已按要求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备,涉及危险废物处理116家企业均按照要求规范处置。定期对全县30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操作流程等进行督导检查,要求严格落实夏季臭氧攻坚工作要求,错峰作业,合理调整沥青铺设、道路划线等作业时间,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四是强化道路扬尘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组织安排抑尘、洒水、洗扫车辆,对建成区主要路段进行循环式巡视和清扫降尘;开展渣土和运输车辆专项整治,累计检查渣土及商砼车辆500余辆,查处违法拉运行为22起,罚没款6.71万元;加强全县46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下发整改通知书110份,对8个项目企业责任主体进行约谈,对19家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扣分,对4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机制,对审核通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环保登记标牌288个。五是持续开展非煤矿山扬尘污染深度整治行动。督促宰牛沟建筑用砂矿落实道路洒水、安装防尘雾炮、覆盖防尘网等“一矿一策”措施,按照复垦方案在复垦区种植草木,做好生态修复与绿化。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化监管。发挥环保在线平台优势,动态监控辖区空气环境质量,及时调度处置问题隐患,组织第三方公司检测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情况,持续监督达标排放,助力空气质量改善。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力度,今年以来未发生较大火点被区市通报的情况。七是加大执法检查,及时解决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推进专项检查、交叉执法检查、双随机等形式多样的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770人次,检查企业385家次,立案查处12起,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约谈企业6家,共计处罚金额87.81万元。2022年共收到群众信访投诉件322件,办结率100%。八是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我局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治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司法建议书及检查建议书,张建新局长因新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款应诉2次。九是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共性问题的整改方案》相关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落实移动执法系统,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所有查处行为必须合法合规,有迹可循,确保执法始终处于立体监督之下。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更新较快,有时存在学习不够及时,或者忙于工作疏于学习等问题,对一些理论知识实质内容理解还不够透彻,在“弄通”上做的还不够,理论化为实际的能力还需加强。

(二)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环境执法监管任

务增加,监管压力持续增大,环境执法人员缺少,培训力度不够。同时环境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是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支部“三会一课”、会前学法、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个人自学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原原本本学、突出重点学、联系实际学,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是大力宣传污染防治、固危废监管、医疗废物监管、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应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作用,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地方性法规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使用。按照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并强化移动执法系统和“双随机”抽查系统结合应用,实现执法过程“留痕”。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违法问题执法后督察。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环保信访投诉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环保投诉热线、环境信访等渠道,掌握企业违法线索,做到有诉必有查、有查必有果,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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