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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综合执法工作,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管理城市为人民”理念不断在实践中创新发展,为新时代行政执法工作不懈努力。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就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执法改革工作要求,综合执法局向街道派驻执法队伍1支,向乡镇派驻执法队伍5支,其中县城派驻执法队伍又按照管辖区域细分为3支执法中队,另有直管执法中队1支,为渣土执法中队,综合执法局已将60%以上的在编人员下沉一线执法中队。当前,各派驻执法中队由综合执法局及街道、各乡镇进行双重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业务指导,街道乡镇负责日常管理。派驻执法中队人员日常考核按照综合执法局、街道乡镇分别占比30%、70%执行。派驻人员编制在综合执法局,街道乡镇可根据执法中队工作实际向综合执法局提出有关中队人员调整、职务任免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贺兰县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等,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都要经过调查、核审及处罚后的案卷归档等环节,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1.按照清单抓执法。我局按照“三定”方案和划转的职责清单,进一步加强城乡管理考核,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同时,利用接待日、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等形式,将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2.健全机制抓联动。建立城市管理联动和协作机制,实行全方位管理。整合县城执法中队,明确划分执法范围、内容和责任,在“大城管”格局下实施分片区、分小组、定岗定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实施责任区域更加明确、执法力量分布合理、联动机制更加健全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创新县级城市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变,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3.狠抓队伍抓效能。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工作人员8名,事业编工作人员47名,通过培训、申领,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50名,持证率为90.9%。二是制定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三项制度,完善执法部门配套制度及流程图,以督导抓落实,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开展行政执法督查。2023年,我局行政执法案件立案113件,罚没金额947.0268036万元,罚没款到账金额880.20122万元,其中一般程序82件,简易程序31件,所有案件均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规定进行办理,行政执法中的一般程序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后作出三是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成立案审委员会,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法制部门及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及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根据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执法信息公开,实现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常态化。2023年,贺兰县综合执法累计在宁夏十公示信息系统报送行政处罚公示信息53条,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报送行政处罚公示信息33条,累计受理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申请修复一般违法失信企业10家,审核通过10家,协助企业信用信息修复11家。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严格履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制定了《贺兰县综合执法局2023年普法方案》及《贺兰县综合执法局2023年培训方案》,通过组织集中学、分散自己学、抽空加班学的方式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充实武装头脑,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2023年,全局共组织“半日”学法32次,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20次,组织“半日”学法考试4次。二是开展精准普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2023年,宣传期间出动人员80人,向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份。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日常执法活动中要求执法人员向行政相对人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讲法规、摆事实、谈危害、提要求、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使违法者受到教育,自觉接受处罚,坚决克服只罚不教、一罚了之的做法,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局以案释法制度,2023年,以我局实际办理的5件行政执法案例作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发布,积极运用线上宣传形式,解答公众咨询。

二、常态化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一)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1份,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并就司法建议书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回复。回复后,我局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执法人员及案件审查人员的法制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并且与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司法监督和审查,促使我局行政执法效率和效果提升。

行政败诉案件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情况

2023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共有一件行政败诉案件。该案在办理时,我局依法向贺兰县自然资源局致函,请求其明确涉案违建是否能够消除对规划产生的影响,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未对函件进行回复。开庭时,当事人提供一份贺兰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贺兰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15134平方米建设预留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建设预留地上建设的15134平方米砖混、框架结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我局就此项证据向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函询情况,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回复案卷丢失无法核实。综上,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在这起案件中败诉。

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既要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公开、公平,也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对于因证据不足导致的败诉案件,有针对性的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强调执法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保存的重要性。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执法过程中更加严谨、规范且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证据。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能够体现原、被告双方平等的诉讼地位,提高诉讼效率,促进争议解决,向公众展示公权力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和为人民负责的本质属性。2023年,机关负责人通知到庭应诉案件3件,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3次,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和执法队员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做厉行法治、践行法治的表率。二是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一把手”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强化纪律底线意识,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我、规范行为。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按照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的制度要求确定班子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将重点工作和任务目标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方面坚持集体讨论、纪检监督、民主决策。主持重大决策领导班子会、专题会、重大案件案审会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程序,确保重要决策合法合规。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22次,研究人事、财务、工程等事项125项。四是落实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督查督办,坚持将党风廉政工作与综合执法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职权下放街道、乡镇后,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需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部门、原职权划转部门以及司法所和街道、乡镇之间的权责关系需进一步细化,工作衔接需进一步磨合,基层综合执法队伍面临着自身执法任务重、“接诉即办”压力大、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基层执法规范需要进一步提升。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对接、执法协作还需进一步强化,职能定位模糊、工作职责混淆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部门对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能定位认识不清,片面的认为综合执法就意味着要管全部、管所有,意味着什么都能罚、什么都该罚,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轻监管重处罚现象,容易引发管理弱化及处罚错位。三是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原则,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应当重点用于执法一线,但在实际工作中,编制内的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与繁重的执法任务不相匹配。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能力。加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常态化学习教育,落实到执法工作全过程。严格依法行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持续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强短板补弱项,严把重大案件质量关,坚持重大案件集体会审,推动从严从实落实亮证执法制度、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执法信息公示等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围绕执法难点痛点,分层级分类型地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组织执法骨干集中培训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规范执法程序,创新管理手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创新办案手法,规范办案程序,增强执法人员工作能力,锤炼严谨、唯实的办案作风。同时,利用接待日、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等形式,将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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