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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严格履行政府行政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贺兰县人社局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2023年,对9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及时召开行政会议研究讨论,其中对处罚事项及处罚金额是否合理进行决议。二是坚持党务公开。及时公布人社局应公示工作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针对群众在各类平台的信访投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并给予回复。三是坚持督查整改落实。通过开展“厅局长走流程”,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督查,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自觉接受监督,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二)专项执法检查定期开展。一是联合住建、工会等部门,开展了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检查、建筑工程领域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夏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高温期间职工劳动保护专项行动、女职工产假权益维护等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向285家企业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书面审核、实地检查282家,涉及总用工人数15281人,共检查房地产项目117家次,涉及农民工约4947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约4722人,签订率95%;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103份,下发询问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5家。二是开展新就业形态企业劳动用工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处理欠薪投诉案件14件,涉及14人7.734万元。三是开展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对全县范围内24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开展清理整顿,其中有9家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同时获得人力资源许可和劳务派遣许可,涉及派遣人数1263人。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一是强化“两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讨薪违法犯罪行为,在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进一步与法院、检察院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形成合力。二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通过贺兰县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等及时公布企业日常检查、行政处罚相关情况,督促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截至2023年底,我单位正在使用的执法记录仪3台,配备照相机、录音笔等其他设备4台。

(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县人社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截至目前,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490件,不予受理案件2件,其中予以认定381件,不予认定26件,中止工伤认定程序52件,终止工伤认定程序21件,10件正在调查。接到行政复议案件10件,除1件正在审理中其他案件均已维持我局做出的行政结论。行政诉讼案件21件,其中4件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17件诉讼案件均已维持我局做出的行政结论。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积极引导建筑领域行业农民工通过调解仲裁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到“快调、快审、快结”。截至目前,贺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659件。立案共涉及劳动者756人,涉及劳动报酬218件;工伤待遇94件;经济补偿金74件;赔偿金186件,确认劳动关系52件,共涉及经济权益标的6839.02万元。结案646件,其中,按处理方式划分:裁决结案250件(终局裁决83件),调解结案393件,追回追缴劳动权益经济标的2140.31万元,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案件调解率为62.1%。三是落实各类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截至2023年底,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4835件,已办结4604件,结案率96%。其中,信访接待室来访投诉累计受理1088件,涉及2449人。协调处理案件857件,涉及1489人,其它231件正在协调处理中;宁夏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受理2640件,涉及3557人(工程类1399件,涉及2400人;非工程类1241件,涉及1157人),现已全部处理完毕;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受线索945条,涉及7518人(工程类584条,涉及人数4125人;非工程类361条,涉及3393人),现已全部处理完毕;办理区市县各级督办转办案件共162件,涉及1099人,现已全部办结。

(五)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学习能力全面提高。一是落实《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学习会,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想。二是在晨会上集中传达学习贺兰县纪委违纪违法通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用身边事教育约束自己的行为,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加“法宣在线”网络平台学习,增加干部学法用法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书面学习《民法典》、《宪法》,观看学习视频,积极参与民法典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五是督促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法宣在线”网络学习,确保各项考试按时完成。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处理行政事务,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审定合同、协议4件,代理诉讼案件21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1份。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通过局务会集体讨论作出决策行政处罚案件9件。

三、坚持出庭应诉制度化

我局坚持“零距离”倾听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政府公信力。我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情况,坚持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出尽出”。2023年度本单位收到检察院检察建议书4份,回函4份,均已积极进行整改。本单位行政诉讼案件21件、复议案件10件,无败诉情况。领导干部出庭应诉31次,应诉率达到100%。

四、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人社系统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累计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领导班子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1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印发了《贺兰县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列为规定内容,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常态化开展学习。累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交流研讨2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55次。三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为核心,提高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认知度,做到学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本单位共有执法人员13名,其中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5人已完成执法培训45.5个学时要求并顺利通过考试,达到申领执法证件要求。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法治建设总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品牌挖掘打造不足。我局法治建设方面采取很多措施做了很多工作,但在推进中,树立法治典型不多,对典型经验的发现、总结和推广不够及时。二是职工干部队伍学法制度化、规范化还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县理论学习不够,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中的体现还不够。三是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措施还不多。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进一步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降低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二)坚持开展依法行政。针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精心谋划和安排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进一步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大依法执政力度。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注重法律知识考试的时效性,将法律知识运用到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过程。

(四)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创新普法内容和方法手段,注重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做好打造法治亮点或典型的培树工作,树立法治人社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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