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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3年以来,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文旅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学习为抓手,推进法治教育稳步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同志负责亲自抓法治建设,领导班子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先后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议4次,专题会议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集中8次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将文化旅游各项工作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在坚持常规法治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文化馆、图书馆电子屏推送民法典知识,向读者、参展人群发放民法典宣传彩页500余份,坚持单位干部开展线上法律学习活动,不断推进治文化建设,突出文旅特色,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

(二)以监管为抓手,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1.强化“扫黄打非”专项整治。一是县紧盯时间节点,突出检查重点,落实具体目标,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存在的未经审批私自印刷出版物行为、制售教材、辅导用书等侵权行为和培训机构印制、散发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二是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环境,规范中小学教辅出版发行秩序,维护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全面清查中小学校园周边书店、印刷复制经营单位,从严惩处违规承印和非法印制教材教辅行为,从源头上控制非法出版物的生产和传播。并以中小学校园周边清查为重点,针对不同地段、不同时段和不同经营者,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和定期查相交替等方式,加大对各类书店、文具店、2元店等市场的巡查力度,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地摊。截至目前,检查出版物、印刷、文具店、2元店等经营单位70余家次,出动工作人员140余人次。

2.开展文旅市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严禁场所内吸烟、严禁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一是围绕各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违禁歌曲、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等方面进行细致摸排,深入到现场,要求各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对曲库内容进行排查,确保场所内没有违法违禁歌曲,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截至目前,已对违禁歌曲、失德艺人歌曲全部下架处理。二是围绕各网吧是否存在擅自卸载互联网监管平台、是否存在未成年人上网情况,确保辖区内的上网环境规范有序,对1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进行立案处罚。三是围绕新业态监管,对剧本娱乐场所进行实地检查,要求经营单位尽快落实网上备案制度,针对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外,剧本娱乐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发现一般属性安全隐患3条,已全部整改完成。截至目前,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70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企业325家次。

3.开展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情况专项检查。按照《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信息报送和检查暂行办法》,深入县域9家登记在册旅游企业重点围绕旅行社证件持有情况、旅游合同签订规范、旅行社经营范围、旅游包车、旅游宣传与招徕、不合理低价游、非法旅游购物等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整治旅游活动中“不合理低价游”、非法旅游购物、强迫诱导游客消费及其他旅行社业务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长效防范”的工作思路,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我县88家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与学生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场所内收费制度、退费流程是否公示;代课老师所持资格证是否与所教科目相一致;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向学生及家长退费;培训机构课程是否及时上架,家长交费是否全部纳入银行监管等现象,同时要求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机构各项制度,以高标准、严要求助力机构可持续发展。

5.开展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检查工作。联合县消防大队、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全县文物保护重点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加强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文保意识,有效杜绝毁损、破坏文物遗址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检查过程中,向各单位负责人发放《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等相关文件资料22份,督促文物建筑使用单位对照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同时为各负责人讲解消防相关知识,并再次强调消防培训和演练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各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求各文保单位负责人加大文物安全巡查和保护力度,强化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坚决做好文物火灾防范工作。

6.开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以“有效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为目标,充分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和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通过到小区张贴或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通告》方式劝导群众自行拆除。同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5个小区、4个酒店、3个行政村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情况进行排查走访,共收缴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200余套,对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用户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查处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三)以制度为抓手,推进行政执法深化改革。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对部门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进行公示。依托文旅部“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许可案件信息、行政检查案件信息和行政强制案件信息录入平台,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度录入平台共计7个行政处罚案件,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也未被行政诉讼。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根据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和办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双随机”抽查情况等信息。2023年以来通过政务微博“贺兰文化”账号发布文化系统动态、政策解读、党史学习教育、时政新闻等信息423条,政府网站主动公开77条,包括行政权力运用5条,会议公开2条,政府部门信息1条,部门文件8条,预决算公开2条,旅游产业发展和文物保护7条,公共文化服务和非遗19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工作总结3条,部门动态11条,议案提案办理1条,政府开放日20条,政策解读13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

3.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坚持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按照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邀请法律顾问,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我局的合同、协议、招标文书及文件进行了认真的法制审查。

(四)坚持“谁执法普法”,全面增强法治意识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发挥文旅部门宣传阵地优势,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全方位普法宣传。一是制订普法工作方案,强化普法领导,确定普法方式,落实普法责任,全面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文旅系统“八五”普法年度工作重点与责任清单,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把责任压实到股室、到单位、到个人。二是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4.26”知识产权日、“5.18”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摆摊咨询、街头进企业发放纸质宣传材料、文艺表演等形式、文旅企业场所公示栏、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共计3000份。三是结合文化下乡、乡村文化设施建设、“非遗”六进、文艺轻骑兵、党建活动等经常性工作,通过开展专栏宣传、悬挂标语、文艺演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旅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共筑国家普法知法懂法的浓厚氛围。

2. 组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围绕《宪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举办了全县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增强了法治观念。2023年共举办网吧、印刷业、歌舞娱乐、演艺、音像出版物、旅游行业等市场经营户法制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人员近1000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手段单一。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内容还不够丰富,需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和方法。二是执法普法经费短缺。县级执法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经费的不足和短缺,严重制约执法和普法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三是队伍能力建设滞后。由于我县文旅市场点多面广,涉及200多家文旅行业企业(经营场所),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6名,在岗5名,加上没有配备交通工具,行政执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很难做到全面覆盖。

三、2024年安排

我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认识上功夫。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区市县委的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制度化。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水平。积极推进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公开执法流程,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结合文旅部“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与运用,强化执法装备配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常态化开展以案代训、以案释法的工作方式,加强横向纵向的交流协作,重点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文化市场新兴业态等,运用执法实践,组织开展探讨,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建设。

(三)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4.26”知识产权日、“5.18”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在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网吧、在社区、广场等地方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不断拓宽普法宣传途径、平台和载体,增强普法效果。

(四)深入开展市场整治行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不断加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旅游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等专项整治力度,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持错时执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不动摇,始终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同时,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送文化、送戏下乡,图书馆送图书进社区、进乡镇、进军营等活动开展,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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