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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南梁台子管委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今年以来,南梁台子农牧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深化法治贺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南梁台子农牧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和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并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提升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今年以来,集中学习必学书籍篇目及相关政治理论10余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5次。通过学法律、学规章、学业务,党政领导班子主动带头示范、两级干部对标学习,全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普遍得到强化,为民办实事效能进一步提高。同时结合各节日群众聚集的特点,以赶集日、节假日等群众活动较为频繁为契机,在人群集中的地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手袋及折页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全场在编在岗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法宣在线”无纸化线上考试,保证参考率100%。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宪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宪法学习纳入党委会、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及“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开展“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手册3000余份,发放法治围裙、宣传手提袋、法律明白人宣传手袋、法治雨伞、保温杯等共计 1000余个,引导人民群众自觉依法行事,依法维权。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组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实施。牵头梳理防风险保稳定问题,积极协调推进处理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为我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场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我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与述职述廉述责常态化一体推进,进一步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强化政府法律顾问职能。全面推进南梁台子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邀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材料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研究审查,当好法律参谋,服务领导决策,推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的作用,将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有机融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乡村依法自治、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有效法律意见和建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4场次,法律进宗教场所宣传2场次,法治进校园宣传2场次,法治宣传活动4次,接待群众咨询40余人,协助村委会审查合同4份。

(五)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通过确定培养的法律明白人30人,结合“法律十进”活动,利用“3.8妇女节”、“3·15国家消费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到学校、宗教场所等地,深入宣传民法典、安全生产、反诈骗、校园欺凌、禁毒、治安管理处罚以及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对发现的矛头性纠纷及时进行调解。截至目前,全场共开展律师进各村活动1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6份。

(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增强宣传成效。结合自治区司法厅实施普法教育专项提升行动要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建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通过集中宣传走村入户、联动村居法律顾问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用村民听得懂的话,近距离地向群众宣传常用法律知识,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6次,发放《民法典》《信访条例》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手册 1470余份,发放法治围裙124余条、手提袋等各类宣传品 600余个。另一方面积极举办各类法治培训讲座,邀请村居法律顾问结合社会热点,以通俗的语言详细讲解典型案例,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200人次。注重运用新媒体普法,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实时推送“每日一典”系列普法链接17期,就婚姻家庭、合同、继承、侵权责任等热点问题推送图解知识和普法案例,以案释法,回应群众关切,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内容的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解决法治建设难点问题。一是围绕化解信访积案,开展信访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重点解决一批缠访闹访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突破口,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积极推行“石榴籽”品牌调解工作新模式,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充分发挥辖区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不断延伸排查触角,多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全方位掌握社情警情,切实增强矛盾纠纷隐患和涉稳苗头的发现能力,实行矛盾纠纷预警防范工作制度,及时建立矛盾纠纷回访工作制度,巩固调解成果,避免“表面和解,背后斗气”。今年以来,处理“全区12345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投诉件307件,处理“宁夏信访业务智能辅助平台”信访件25件,共排查矛盾纠纷39件,成功化解37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2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人次,代书诉状6份。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多元调解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秉承“四千精神”(访千家万户、说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想千方百计)与“四心素质”(对待群众真心、化解矛盾热心、说服群众耐心、服务群众诚心),通过“四个到位”工作方法(抓预警到位,消除矛盾滋生土壤;重排查到位,及时掌握苗头隐患;强化解到位,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建机制到位,推动工作长效开展)。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和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解决调处,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留隐患。

(八)常态化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二是落实场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纳入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各项制度落地。三是严格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今年以来,我场严格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对涉及我场的案件,单位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达到100%。

三、深入推进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决策、结果、执行、服务、管理五个方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对照审查,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方式,重点对低保救助、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公告公示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事项,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和场、村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栏等传统媒体公开公示,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无执法力量做支撑。因南梁台子为事业单位,目前全场无行政执法力量。

(二)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治观念还有些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主要是在农村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普法教育难,时间落实难,效果不好。

(四)信访维稳工作依然艰巨。重点人员无理诉求难以解决,落实稳控措施压力较大;解决部分遗留问题需要县级财政给予支持。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意识。继续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利用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大会,组织场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管或负责的行业领域法规讲一堂法治课,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学习,以案例分析、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展开,选择工作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以案释法,阐明法理。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增强我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宣教,强意识,全面推进法治南梁建设。在法治宣传上持续发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性的突破,采取以“辖区群众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为基础,利用律师讲座、普法微动漫等手段,普及宣传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农村法治宣传氛围更加浓厚。深化场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工作举措上开拓创新。全面落实“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有效作用,在日常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中,推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进学校、进乡村、进宗教等,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根植于群众心中,在辖区形成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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