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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3年,贺兰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高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能力,切实履行政府统计职能,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贺兰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统计法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市、县各级文件精神开展统计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全面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明确当前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做到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专业负责同志具体抓,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

(二)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意识。贺兰县统计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重要决策部署、重点法律法规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学习计划中,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有效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局内学习例会上,及时安排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规定》等,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增强遵法普法力度。一是按照依法治县工作重点,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统计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全县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商贸、重点服务业及部门统计人员开展培训10余次,近300余人参加了统计业务专项培训,全面提升了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二是不断丰富普法形式,“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集中开展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宣传媒体,积极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利用“贺兰统计”微信公众号,连载统计法、入退库相关规定等系列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三是抓实造假源头风险点防范,借助年定报培训等时机剖析统计造假典型案例,  “以案说法”,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使统计人员严守“底线”,不触“红线”;同时借助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开展“零距离”普法服务,进一步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将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议题进行研究学习,针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开展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积极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四)抓牢源头数据质量,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一是各专业稳步推进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全年共完成数据质量核查企业数1535家,其中:完成国家核查任务357家,自治区核查任务358家,市级核查任务460家,县本级自行核查360家,认真梳理分析数据核查中的问题,对个性问题精准对接,及时上门或电话联系相关企业,“一对一”进行指导,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二是按时完成“一套表”单位月报、季报、年定报任务,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报表报送,并对相关报表做到即报即审,切实保证报表数据质量,并每月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判,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深入分析。三是继续加强统计领域执法检查力度,2023年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限上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共8个专业27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本次执法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对未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工作,且存在统计违法事实的企业进行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切实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性,严厉打击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部门履职法治化水平。  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经济信息、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通过《统计年鉴》、专报、分析等多种途径向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服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编印《贺兰县2023年上半年经济要情手册》《2022年贺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贺兰县2022年统计年鉴》。“贺兰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1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重要统计信息资源。

二、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及实施情况承办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

2023年,按照自治区、银川市统一部署要求,贺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我县五经普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建普查机构。我县成立了由36个部门组成的贺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相关问题,承担普查的日常工作,园区、各乡镇(场)、街道办按照工作部署也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目前,全县已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顺畅的普查工作组织体系。

(二)做好普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五经普”启动以来,我县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普查宣传活动,结合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集中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张贴经济普查宣传画,在园区、各社区悬挂宣传条幅,在街道路口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不断营造浓厚的普查氛围。

(三)扎实开展普查区划分,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按照“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的原则,积极做好单位清查前期基础工作,安排专人与县委编办、民政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部门对接,收集相关资料,为清查工作做好准备。二是举办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培训班,组织全县各乡镇、园区、街道普查工作人员完成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共划分普查区89个、普查小区188个,标注建筑物3986个。

)做好“两员”培训工作,夯实清查工作基础。为切实提高“两员”开展清查工作的能力,我局组织了贺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部署会暨单位清查业务培训班,对我县单位清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场)、园区、街道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等2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全县普查“两员”开展了单位清查流程、入户流程及技巧、行业类别、清查表填报说明及单位清查小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并开展了培训业务考试,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为使普查员在清查工作时可以熟练掌握清查小程序,还对全县“两员”分批次开展了清查小程序的再培训和清查小程序实操练习,为正式清查工作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常态化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2023年,贺兰县统计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严密部署、严格开展各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未收到法院司法建议书收到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年度行政诉讼案件数量0,行政败诉案件数量为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为0,旁听庭审次数0。

四、2023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贺兰县统计局局党组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统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成员间相互协作,共同推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学法、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注重学法,强化学法力度。贺兰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每周两次的晨会学习等形式,带领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规,提升干部法治思维,进一步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我局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多次嘱咐干部要在守法的前提下,保质保量的完成应统尽统的工作职责。

(三)严把质量,提升监督能力。贺兰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办公室负责人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及时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苗头和倾向。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整治,同时主动将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公布在“贺兰统计”公众号和贺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积极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执法力量依然不足。目前的执法队伍人数情况来看我局仅有2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远远不能满足执法检查的需求,仍存在执法人员与监管对象比例失衡,统计执法力量与承担的统计执法检查、监督职能任务不相适应的情况,极大影响了统计监督和统计执法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二)统计普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在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法治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进统计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二)注重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法治生态环境。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继续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听党课内容之一,并进行不定期的考核,使其重视统计,依法统计。二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守法自觉性。三是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专业培训和统计年报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知识的宣传。四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向全社会宣传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统计调查和执法检查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提高统计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做好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申领国家统计执法证工作,充实全县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压实部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切实为全县统计数据真实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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