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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3年,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认真研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尽心竭力抓好落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多举措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负责人为成员的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办(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进行。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结合审批服务工作实际,制定《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文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二)强化法治教育,提升能力水平

构建“局党组+党支部+办(室)+服务大厅”的学习模式,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借助“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平台等多种渠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领会、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区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以理论指导工作,以法制规范审批,为服务企业群众提供法制化保障。年内组织法治学习教育40余次,各大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60余次。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实现普法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重大时间节点,结合“八五”普法、志愿服务、“诚信万里行”等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在编干部职工参与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考试9次,参与率100%。通过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利用新媒体矩阵辐射作用,构建成“群马”拉动“大车”的普法大格局。

(三)坚持双轮驱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法治和改革双轮驱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巩固改革成果。一是紧扣简政放权,推动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落实好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69项重点任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县145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进21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办件量达4362件;提供精准化的营业执照、残疾人证、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上门服务;累计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02万件,办结率100%,好评率达99%以上。二是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专班人员切实保障牵头3项指标填报任务圆满完成。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创新推行“四畅”工作机制等政务服务改革成果典型经验被银川市复制推广,提炼总结的“坚持四个‘秉持’提升准入、准营、注销便利度”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积极推进13类58件“一件事一次办”、35个县级行业“一业一证”、“综合窗口”改革等服务为首批公布的193家优秀企业家提供全过程跟踪定制服务,28“个转企”个体工商户做好高效登记服务及政策奖补工作至目前,全县市场主体数量  3.8万户,新增市场主体6915户,同比增长25.45%;其中企业数量首次突破1万户,达到10887户,新开办企业1832户,同比增长31.99%,全县市场主体保持连续增长好势头。着力推动招标投标改革。持续优化招投标服务,推行“评定分离”、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1000万以下工程免缴投标保证金等改革举措,及时保障建设工程招标项目69项,166个标段,中标金额8.05亿元,免收投标保证金额达800余万元。三是紧扣创新服务,提高企业办事体验。保障重点项目服务审批。积极打造“企业服务中心”,推行“N+1”极速审批模式、“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模式”,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多证联发“拿地即可开工”审批服务等审批新模式。截至目前共办理项目备案、工程规划许可等事项809件;不断规范市政公用服务,共办理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19775件。创新帮办代办服务,已为“贺兰往事 文创大集”主题特色街区及新华百货综合商贸体等重点商圈200余户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上门集中办证服务,获得企业、群众锦旗及感谢信好评,助推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狠抓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课程学习和培训考试,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已有22人取得了执法资格证。在审批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依法依规完成行政审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及时公开公示办理结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促进贺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大力推行“视频踏勘”。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以“视频”代替传统人员现场踏勘,发挥“审批不见面、办理更及时”的特殊优势,通过视频踏勘核查,有效缩短了市场主体的办证时间,实现零等待、零成本、零打扰、零负担,让更多办事群众享受到服务审批“跑零次”的改革红利,为经济恢复走上正轨提供有效服务。三是严把审批安全关。对新承接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性自建房等重大安全事项审批,注重学习研究、细化流程、安全审查,及时对接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审批。

(五)高度重视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行政应诉专项治理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方面,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研学《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履行应诉职责,尽心竭力抓好落实,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推动行政应诉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度,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0件、无行政败诉案件收到司法建议及检察建议0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将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循法定程序,科学决策。起草制定“证照分离”改革、“审管联动”等5个重要文件工作中,注意征求意见建议、合法性审查、报请研究,确保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制度设定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完成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履行好部门职能,规范权责清单运行。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和培训的形式比较单一,宣传效果不明显,审批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实际运用还需强化学习领悟;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年龄结构需进一步调整优化,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相关指示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政务服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时,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普法水平;充分利用法律专业的法治骨干人员,发挥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法治贺兰建设。

(二)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形成干部职工心中尊法、自主学法、办事依法、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教育培训,抓学法普法。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大对审批人员的培训力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以“党员示范岗”“服务之星”示范岗带动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创建一流审批队伍形象,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审批力量。  

(四)强化依法审批,抓高质量发展。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加强审批改革研学创新,优化政务服务方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建立执法监督评估机制和措施,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借助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惠企利企、减税降费等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全力打造“速度更快、服务更优、满意度更高”的政务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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