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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富兴街街道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3年富兴街街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与街道中心工作相结合,不断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法治基础,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街道党工委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对街道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充实成员,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工委委员、各办(中心)负责人、司法所所长、各社区书记为成员。在社区成立法治工作小组,由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社区律师、社区民警组成。

3.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党工委会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4次,确定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职能发挥到位,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街道党工委、县委依法治县办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提升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街道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质和科学内涵。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活动,利用公众号、居民微信群等方式线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74次,通过氛围营造、发放宣传材料、开展讲座等方式线下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61次,全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2.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街道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以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教育为主线,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2023年街道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55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4次、领导班子法治讲座2次。依托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考法课程、银川市智慧普法云平台,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组织街道240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宣在线”考试,参与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

3.全面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融入管理、服务、执法全过程,组织执法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社区律师以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法律七进”活动68次、各类宣传活动140余次。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行政复议法宣传月等有利时机,广泛宣传发放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国家安全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资料7000余份,让法律知识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断增强辖区群众学法守法意识。

4.打造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精心设计,打造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文化广场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宣传屏、长廊)14个,目前已实现15个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在完善原有设施基础上,打造微信公众号、各社区居民群、流动小喇叭等新型阵地。借力新媒体平台,打造“聆听富兴”红色直播间,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23年开展法律宣传直播26次、制作学习短视频7个,点击量达2000余次,有效宣传普及法律,不断增强法治建设吸引力和影响力。

5.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深化辖区内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律师、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等线上平台,为群众提供专业解答服务。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337人、“法律明白人”骨干122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3期,解答法律咨询270余次,为辖区内居民调解矛盾纠纷7次,较好地满足了居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

(三)强化法治理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确保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邀请城关司法所所长担任街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提供专家咨询论证意见,2023年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12次研究事项286件。

2.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重大决策程序。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重大项目的洽谈、审查,重大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工作,从程序上防范由于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街道合法性审查41项,无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3.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旁听庭审作用,组织街道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次、网上旁听庭审2次、观看《庭审纪实》2次,提高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方面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19次、开展讲座7次,全面维护群众权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2023年街道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4.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地将行政执法案件、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清单等信息逐一公布  2023年对外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0次累计165条。细化《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健全完善街道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制度,按照归档要求集中统一管理音像记录信息165条。制定《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对于重大执法决定邀请城关司法所和街道法律顾问参与,对案件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5.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执法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报考并领取执法证,持证上岗,截至目前街道在编在岗干部中共有16人取得执法证,9人已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根据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下放的13项执法清单和《贺兰县全面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持续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工》要求,对辖区内街面市容秩序、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整治,发放《关于规范城区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告知书》1500余份,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立案处罚177件,累计共处罚金额20120元。

(四)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探索依法治理模式提升质效

1.规范化建设综治中心。按照“四有五化”(有人员、有场所、有机制、有保障,设施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清晰化、服务管理规范化、网格服务精细化、工作手段信息化)建设要求,打造集矛盾纠纷调处室、全科网格管理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心理咨询疏导室、社会工作室、信访接待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六室一厅”于一体的全新街道综治中心,设置信访接待、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警网服务、综合服务5个接待服务窗口和休息等候区。15个社区按照“一厅两室”(群众服务厅、矛盾纠纷调处室、心理疏导室)的标准打造社区综治中心,实现了社区综治中心建设的全覆盖,发挥“一站式”服务功能。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两条线三专班”机制“三级微矩阵”“接诉即办”“零报告”三项联动机制成立16支500余人的矛盾纠纷发现专班,依托“法官工作室”“和事佬调解室”“小芳说和室”等社区内现有的调解资源跟进调解,在矛盾调解的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居民用法律解决问题,用合法方式维护权益。2023年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判会12次,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9件。充分发挥12345平台作用,依法及时、妥善解决群众诉求541件,以热线办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3.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做实做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2023年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9人,解矫88人,执行地变更迁出8人、迁入4人,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针对不同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逐一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教育,切实掌握其思想动态,根据教育帮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心理辅导等教育,2023年开展集中教育15场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3场次,走访685人次、个别教育谈话1370人次。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烟花爆竹巡查、燃气整治、消防安全、危旧房屋摸底排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平台C、D级包保任务督导等工作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及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张贴和发放燃气宣传资料28500余份、天然气宣传折页14600余份、液化气宣传彩页4500余份,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食品安全讲座各8场、防灾减灾演练8场、集中宣传培训10次。摸排检测辖区居民小区、商户、“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燃气用户116562户,一般隐患74975个,整改一般隐患74416个,排查重大隐患2013个,整改重大隐患2002个。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方面还有待提升。二是“谁执法谁普法”主体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不够高,没有将普法教育与个人具体工作进行融合,学法、用法、执法意识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数是综合执法局下沉的辅助执法人员,个别执法人员对执法流程、法律法规、裁量权基准熟悉对执法文书收集不细致,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推动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党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对法治理论学习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学习,始终保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常态化。推动法治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不断提升群众参与普法宣传的积极性,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群众成为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的支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

(二)加强普法责任制度建设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对普法要点、对象、方法和时限作出规定并着力推动落实,把普法作为推进街道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纳入各社区工作总体布局,针对各办(中心)职能职责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把法治宣传融入业务工作和执法过程中,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三)强化执法部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信息公开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紧扣下放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做好相关执法工作的继续推进,将下放行政处罚权的衔接工作做实做细,力争做到案由全覆盖。充实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执法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

(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平台,深度融合法治建设与网格化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和法律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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