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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3年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机关建设为抓手,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工作法治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医保局把法治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参与”的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与医保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推动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把手”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发了《贺兰县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贺兰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贺兰县2023年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有效推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二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聘用政府法律顾问的要求,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起到了参谋和助手作用。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制作“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短视频1期,转发国家动漫视频、海报6期;印制宣传海报3000张、宣传栏23块;在各定点医药机构、各乡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份;开展《条例》《办法》知识问答拓展了普法覆盖面,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四是基础保障全面到位。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将法治医保建设工作纳入局务会议日程,依法行政、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后部署,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有督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科学、民主、法治决策。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行政决策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事项和流程,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通过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审议有关重要工作事项。凡是涉及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必须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8次,研究60个议题;召开局长办公会议13次,研究议题59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医保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服务事项,并规范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等内容。优化“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扩大医疗保障定点覆盖面。创新医保服务模式,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医疗救助申请及材料审核等11个经办事项下沉到7个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将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等7个事项下沉到11个定点医疗机构,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推进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优化窗口服务,创新工作方法,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能力。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等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按标准配置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行全程记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有关要求,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法律建议作用。二是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法制化。制定了《贺兰县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和《贺兰县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公开选聘16名社会监督员参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统筹整合医保基金监管职能,明确各方职责,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法制化,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备案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管理等工作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做好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推进依法行政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规则,依法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推行执法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办好政策法规专栏,公布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动态调整。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90条,其中:1.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3条,其中:部门文件栏目1条,部门动态栏目20条,行政执法决定栏目2条,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信息栏目2条,财政资金预决算栏目2条,医疗保障栏目21条,政府开放日栏目24条,信息公开年报栏目1条,公示公告栏目8条,法治政府建设栏目1信息公开指南1条。

(八)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将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组织干部进行《民法典》人格篇专题学习,在所包村“民主议政日”对村民进行宣传,在医保办事大厅摆放宣传资料对群众进行宣传,在医保微信公众号做好网络宣传。二是深入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聚焦医保惠及民生,利用魅力贺兰APP、贺兰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线上平台,“两定”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电子显示屏大型活动等时机,深入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医疗保障相关法规政策,让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

(九)增强重点领域执法质效开展2022年现场检查“回头看”自治区飞检“清零行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打击虚构门诊大病病情套取医保基金“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累计追回医保基金381.213万元,罚款344.02万元涉及案件处理能够严格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及时进行公示并录入行政处罚信息。

(十)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在职公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4人,1人持有律师资格证书。

一是建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建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依法行政培训学习和局内组织的学法用法学习,开展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学习二是利用学法用法平台网上学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进行学法用法平台的网上学习并参加考试,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利用“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纪律处分等党内法规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

(十一)诉讼复议司法和检察建议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利用局党组会议、支委会、职工会组织学习《民法典》《宪法》《行政诉讼法》等。2023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诉讼。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人员配置要求。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为兼职,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法律培训,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

(三)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结合医保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突出学习宣传重点。利用多种方式方法,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医保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配备,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

(三)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健全和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确保人员培训学时,通过多种形式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让群众在办事、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医保政策加强医保服务定点医药机构普法教育提高全体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在普法对象上更加注重广泛性,在普法内容上更加注重实用性,在普法形式上更加注重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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