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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3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市场监管大局,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努力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法治水平。现将2023年贺兰县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提高站位,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能力。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完善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通过以局党组、周五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力求做到学习入脑入心。全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开展“3.15、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学法用法取得新的成效。

2.完善机构建设,完善机关内部成绩监督。局机关内部组建法制监察室,专门监督、纠正不合规、不合法执法办案行为,同时由法制监察室行使我局案件审核职能,设置案件审核人员4人,成立稽查大队专门办案机构,针对我局内部疑难重大案件的办理。每月对法律顾问进行考核,针对存在争议、情况复杂等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邀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参与案件讨论和定性工作。

(二)围绕目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1.完善制度,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2023年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办案规定及“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贺市监发202036号,严格办案流程,规范行政执法办案,切实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做到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市场监管全面法治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贺兰县政务公开网完成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执法人员59人,信息公示率100%,2023年共有2名干部职工申领执法证件,均已经完成网络审核。完成了全局法宣在线的账户管理和组织学习工作。

2.加强“八五”普法,促进机关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以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为载体,扎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不断扩大执法干部的受教育面。

3.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库,联合审批局、卫健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企业双随机抽查、生活美容场所经营行为检查等11项检查,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4.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提示函》,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发放和政策制定机关研商会议。组织县直4家部门完成抽查文件、自查整改工作。组织召开贺兰县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印发2023年贺兰县关于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梳理总结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果。

5.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积极组织完成2023年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平台在全局各股室队所得到推广。2023年,全局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28起,总计罚没款231.88万元。案件类型有:打击传销、无照经营、广告违法、特种设备违法、制售不合格食品、质量违法等。通过严把审核关,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6.继续做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社区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坚持“以房管人”,积极落实“双证明”制度,力争打传“零缝隙”。截至2023年年底,共出动执法人员404余人次,捣毁传销窝点19个,查获传销人员91人,立案23起,结案32起,罚款金额46.6万元,解救、教育、转化传销人员58人。

7.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定《2023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和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监督检查,截至2023年年底,共检查107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岁末年初、全国两会、“五一”假期等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35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1份,发现并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56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组织企业员工培训学习,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召开《电梯安全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会、“特种设备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推进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培训会,参会人员300余人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应急常识和普法宣传工作。

8.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决策部署,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开展产品质量、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督抽查、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截至2023年年底共监督抽检农资、防水卷材等产品42批次,检查校园周边玩具店、文具店133家次,校服生产企业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21家次,检查产品56批次。

9.开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发挥12315、12345等各类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定期整理分析投诉数据,及时研判分析、排查矛盾纠纷、消除问题隐患。截至2023年年底,通过全国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307件,办结4035件,办结率93.68%;通过信函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03件,涉及消费争议金额13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万元。针对消费维权较为集中的汽车销售及服务、预付卡消费、价格收费等问题,按月梳理发布消费分析报告3期、发布消费警示1篇,综合运用点评约谈、调查调解、警示批评、支持诉讼等维权“组合拳”,切实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提升维权效能。

10.聚焦安全监管,严守食药底线。积极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无证、流动食品摊贩专项治理,对“三小”行业证照资料、培训记录、生产经营环境等情况覆盖检查。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推出《食品药品安全在身边》专题栏目19期,平台播放点击量超103万次。开展集中宣传91次,举办知识讲座11场次、实操培训3场次。制作大中型宣传牌(板)351块,设置灯杆道旗736幅,印发宣传手册及其他宣传品3万余份,悬挂横幅630条,张贴“两个创建”宣传海报2万余份,设置餐饮桌签5万个,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两个创建”知晓率显著提高,顺利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完善“三张清单一项承诺”工作台账,有效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完成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具表面清洁度快速检测120批次,71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100%。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督促313家餐饮服务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督促91家大中型餐饮服务主体落实“小份菜、半份菜”制度。组织培训会、约谈会2次,签订《贺兰县餐饮服务单位制止餐饮浪费承诺书》175份,发放“反对浪费、文明就餐”提示桌签、宣传画2万余张,制止餐饮食品浪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开展药品流通、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370余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查处案件6起。依托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稳步推进“阳光药店”创建工作,在全县273家药店中成功创建233家“阳光药店”,创建率85.3%,全县97.5%的药店已完成“阳光药店”系统账号注册,全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已全面步入线上监管新模式。落实线上风险分级信用监管,将273家零售药店、47家医疗器械专营企业、151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纳入风险分级评定管理模块,并召开“两品一械”风险等级评定推进会,目前等级评定覆盖率为70%。有序开展贺兰县2023年“两品一械”抽样工作,现已完成西药25批次、中药饮片5批次、医疗器械3批次、化妆品12批次的抽样送检任务,完成率84%。

11.积极推进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全面认真梳理答辩内容,认真制作答辩状,做到了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依法收集证据依据,制作证据依据清单,做到职权依据明确、事实证据确凿、程序依据合法,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二是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2023年以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对涉及的案件,单位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三是配合做好开庭审理工作。接到法院传票后,迅速确定出庭应诉人员,并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自觉接受法庭调查,配合人民法院查清案情。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积极参与法庭质证、辩论、陈述等庭审活动。四是在收到检察建议书时,认真反思,查找原因,快速反应,扎实整改,以监督促整改。2023年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司法建议书0件,检察建议书1件,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股、室、所、队为成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二是坚持法治先行,不断强化法治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和引领作用按照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工作职责,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筑牢民生安全屏障。三是坚持普治并举,继续加强对贺兰县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修订“四清单一办法”并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照标准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老龄化严重,一些人员的工作能力与市场监管不断面临的高要求不相符,尤其是执法记录仪普及率和使用率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思路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系统法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是精心组织、统筹协调。要切实以强化法治工作为抓手,明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统筹、协调和完善建设各项活动内容。

三是突出重点、规范建设。要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明确重点、找准薄弱环节,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立足职责,广泛宣传。要牢固树立和践行“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印象深刻的宣传形式,把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通过宣传工作,努力达到提升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提升社会对监管部门和监管工作的满意度、提振消费信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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