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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3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司法厅和银川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贺兰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践行法治建设要求,提高站位“强统筹”。一是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组织各乡镇(场)、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488次,广泛宣传779次,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党组会议研究法治领域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县委、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提请县政府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3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紧抓示范创建契机,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落地落细,指导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获评自治区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项目,贺兰县被评为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各单位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示范样板,辐射带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档升级。发挥执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贺兰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推进会2次,案卷评查与实地督察共2次,走访运输企业、重点场所10余个,司乘人员、群众30人次,牵头指导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四批次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目前全县共有759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同比增长18.1%,切实增强全县执法人员力量。印发《贺兰县2023年行政执法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全县集中行政执法培训班,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牵头指导各单位开展执法培训、应急培训、法治专题讲座40余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四是助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贺兰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及时征集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指导实施单位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督促指导各单位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合法性审查“五步走”工作法,严格落实《贺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确保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优化政府法律顾问统筹模式,实现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全过程参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2023年共审核各类文件16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9件,审查率、报备及时率均达100%,合法性审核成为定政策、上项目前的“刚性门槛”。五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持续优化政府法律顾问统筹模式,做实做细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工作,印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情况通报12次,督促法律顾问全面深入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2023年组织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常务会、案件咨询会等各类会议10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712份,办理诉讼案件369件,审核复议案件59件,实现政府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长效化。六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争创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贺兰县以全区综合第一名的成绩入围“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评选。打造“法治护航 乡村振兴”法治文化阵地、探索“1135+N”普法新模式分别获评自治区“八五”普法示范阵地及创新案例。聚焦青少年领域法治体系建设,深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局荣获“自治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突出集体”。成功打造宁夏黄河法治文化带主题公园,被列为自治区法治社会实践站。依托县级“法治云”平台,制作“法治讲堂”“法治大集”等5档特色法治栏目,打造云端上的普法新模式。开展“未爱护航 守望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笔绘法治·墨践初心”法治文化书画展,观看人数达5000余人次。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精准培育“法律明白人”897名、骨干290名建强基层法治队伍。开展“法律明白人”骨干精准培养培训班1期120余人次,“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培训班21场次,组织“法律明白人”参演普法情景剧6期,以案说法讲座18场次,以法律明白一小片,带动群众学法用法一大片,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二)聚焦安保维稳,维护和谐“强保障”。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深化“塞上枫桥”品牌调解,结合“一所一品牌”建设,打造“立马就调”“智慧调解”“以法护航惠企安商”等品牌,常信司法所“渔米飘香 法润常信”被评为全区品牌司法所,人民调解“贺兰特色”成效显著。2023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888次,受理案件1308件,调处成功1299件,调处成功率99.3%。二是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全力打造部级矫正中心,顺利完成自治区初验。率先在全市实现县乡(街道)两级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密切协作格局。“春雨”工程品牌持续靓化,社会各方资源充分整合,特殊人群管控持续巩固。实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和凤城助矫行动打造社区矫正“十化”工作法品牌司法所,全面推行“六个一”教育矫正模式,“两刑”人员管控到位社区矫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高效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以行政复议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制定《贺兰县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方案》,通过“线上全面推广+线下集中宣传”模式有效提升行政复议知晓率。探索建立贺兰县“1+3+7”行政复议咨询代收点,在全县7个乡镇(街道)及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设置代收点,打通行政复议受理“最后一公里”。2023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76件,同比上升94.87%,受理并审结复议案件62件,其中复议结果为维持36件,确认违法7件,驳回5件,终止14件,依法审结率达到100%。2023年通过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复议案件14件,调解结案率为22.58%,通过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即决定作出后没有被诉的复议案件)48件,实质化解率为77.4%。四是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深化巩固落实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制定《贺兰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23年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深化府院协调联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2次,对接重点行政应诉案件7件,多举措降低行政败诉率。全年共承办县人民政府涉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8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23件,再审行政诉讼案件43件,组织相关单位及律师召开案件协调会18次,协调负责人出庭应诉22次,下发案件处理函21份,履行判决全面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三)迭代法律服务,便企惠民“强供给”。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始终贯彻落实法治为民宗旨,对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印发法律援助提升工程暨“八个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现法律援助“线上”“线下”双重供给,成立法律援助名优库,定制“一对一”服务模式,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7件,办结90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020人,挽回经济损失1515.44万元。二是公证服务便捷高效。严格落实公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积极帮助群众核实证据材料,尽可能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证,2023年积极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484件,开展上门服务21件,主动为当事人调取证据1969份。三是村(居)法律顾问精准服务。印发《贺兰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村(居)“点单”律师“服务”模式,村(居)法律顾问值班6383.33小时,开展讲座415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0755人,为乡村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7次”,切实发挥法治赋能乡村基层治理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力量不足,行政执法监督成效有待提高。二是对接群众普法需求的水平还不够高,普法精准性有待加强。三是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业务水平亟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深度谋划,下好法治统筹先手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区市县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成功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契机,发挥示范创建引领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全县各部门“创先争优”,突出在“创”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法治政府“建”的实效,注重经验总结、亮点提炼,培育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贺兰法治示范样板。

(二)扎实推进,绘就法治政府新图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明确任务清单、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及时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压茬推进各项任务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合法性审查新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智囊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严格审核把关,助推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能。

(三)激发活力,打造执法监督规范化。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依托,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创新探索信息化执法监督新模式,重点强化对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圆满完成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指标任务。充实执法监督队伍力量,提升执法监督队伍能力,充分发挥执法监督队伍作用,聚焦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监督工作,解决执法不规范、不精准、不严格等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创新赋能,助推普法工作见实效。统筹指导各单位要持续做好“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成功。加大黄河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围绕“五个一”建设星光村法治文化阵地。继续提升“法治云”平台建设水平,深化“1135+N”普法新模式,切实提高全县“八五”普法工作质效。全方位、多维度开展精准普法服务,借助普法情景剧、微视频、普法讲堂等载体,做好普法与乡村振兴的融合文章,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

(五)合优化,打好维稳工作组合拳。深入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推广学习“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推动“事心双调”工作机制在矛盾纠纷中的运用,扎实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矛盾纠纷激化,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依托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力争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争议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以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专项行动为主线,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的社区矫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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